索  引  号: 13502/2010-0124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10〕58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9年度重点项目品牌建设工作奖励的通知
2010-05-21   10时34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承市政字[2009]35号《关于印发承德市重点项目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承市政[2009]6号《关于印发承德市加快培育名牌优质产品发展驰名著名商标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9年重点项目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2009年度获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称号的县区、获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企业、获第十三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名优农产品、果王称号的企业、获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优秀、最佳展示奖的企业(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奖励名单附后),共奖励资金703.3万元。其中:市政府奖励501.8万元,由市财政列支;县区政府同时奖励201.5万元,由相关县区财政列支。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新的一年里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稳增长、促转型、做城市、畅枢纽、保民生”五项重点,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真抓实干,进一步明确目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工作实效,在驰名商标、著名品牌创建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1.2009年度重点项目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奖励名单

2. 2009年度中国驰名商标、名优农产品等工作奖励名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09年度重点项目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奖励名单

一、项目工作先进县区(共70万元)

一等奖2名:

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府 20万元

平泉县政府 20万元

二等奖3名:

滦平县政府 10万元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府 10万元

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 10万元

二、项目工作先进责任单位(共70万元)

市农委 10万元

市发改委 10万元

市交通运输局 10万元

市水务局 10万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万元

市商务局 10万元

承德供电公司 10万元

三、项目工作先进单位(共35万元)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 5万元

市监察局 5万元

市财政局 5万元

市国土资源局 5万元

市环保局 5万元

市城建投公司 5万元

市统计局 5万元

四、项目工作先进个人51人,每人奖励3000元,共15.3

万元

董海良 市林业局副局长

孙喜书 丰宁满族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邱艳东 丰宁满族自治县发改局投资股股长

罗桂民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改局局长

李广志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项目办副主任

王焕儒 隆化县项目办主任

董宝生 隆化县项目发改局管理股股长

宋乃文 滦平县发改局投资股股长

韩晓敏 滦平县项目办副主任

任红军 承德县项目办主任

范士庆 承德县下板城镇党委书记

李慧东 平泉县项目办主任

邢建文 平泉县发改局开放项目股股长

王连文 宽城满族自治县发改局副局长

缪建平 宽城满族自治县板城镇镇长

孟凡春 兴隆县发改局局长

王 鹏 兴隆县发改局项目股长

郑文林 双桥区狮子沟镇人民政府经委主任

谭 强 双桥区发改局项目办科员

毛建成 双滦区发改局项目办科员

辛国勇 双滦区政府办副主任

王和山 承德市环境保护局鹰手营子区分局局长

孙连军 鹰手营子矿区发改局副局长

吴晓光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黄 磊 开发区经发局科员

纪正红 市委督察室督察科长

王开民 市政府督察室副科长

刘秀芬 市农委产业办公室主任

王 蕾 市金融办副科长

甘 露 市发改委社会事业科科长

李 娜 市重点办科员

王海军 市国资委核电办公室主任

张胜东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副科长

段克吉 市监察局审批科副科长

李秀香 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

王 文 市规划局双滦区分局副局长

唐慧敏 市环保局副科长

张晓楠 市统计局投资科科长

姜红光 市交通运输局承赤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

周宏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科代理副科长

徐 磊 市农牧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李海东 市水务局规划计划科科长

富东军 市林业局科长

杨郁森 市商务局外资科科长

王 冀 市旅游局资源开发科科员

张 辉 市公安局双桥分局主任科员

辛树锋 市安监局监管一科主任科员

周浩喆 市广电局记者

赵起超 市地方铁路局工程科科长

王童节 承德日报社项目办主任

庞 博 承德供电公司主管高管

以上奖励共190.3万元,由市财政列支。

五、重点建设先进单位(共16家)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红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风能(承德)有限公司、围场龙源建投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万利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宽城泰丰集团丰华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中盐银港人造板有限公司、承德博亚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滦平华都食品有限公司、承德绿丰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唐高速公路管理处、承朝高速公路管理处、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承德遵小铁路有限公司、承德市庙宫水库除险加工工程建设管理处

按照承市政字[2009]35号《关于印发承德市重点项目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重点建设先进单位奖励所需资金及奖励标准按承市政[2001]41号文件规定执行,奖金由获奖单位自筹。

附件2

2009年度中国驰名商标、名优农产品等工作奖励名单

一、中国驰名商标奖

承德避暑山庄企业集团 50万元

承德乾隆醉酒业有限公司 50万元

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奖

围场马铃薯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称号,奖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府10万元。

三、有机食品认证企业奖

共29家,合计137.5万元。其中认证企业26家,市政府每家奖励5万(县区政府同时奖励每家5万),共130万元;复评企业3家,市政府奖励每家2.5万元(县区政府同时奖励每家2.5万),共7.5万元。

具体名单为:

丰宁三缘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奶牛养殖及牛奶

丰宁缘天然乳业有限公司有机牛奶

宽城满族自治县五丰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小米

宽城佳禾畜牧有限公司有机奶牛养殖及牛奶

承德都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有机速冻水饺

隆化县绿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伊逊河牌大米

承德神洲药业开发有限公司有机中药材

承德宇航人高山植物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有机沙棘果油、沙棘果汁

承德博亚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机猪、猪肉

滦平县幸福阳光科技养殖有限公司有机鸡、鸡蛋

兴隆县春然蔬菜专业合作社有机番茄、黄瓜、西葫芦

兴隆县景山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柴鸡蛋、柴鸡

兴隆县半壁山旭东山楂专业合作社有机山楂

承德亚欧杏仁贸易有限公司有机杏仁基地

承德三元中育畜产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商品猪

承德露美达饮料有限公司有机低糖杏仁露

承德亿星乳业有限公司有机奶牛及牛奶

承德绿野农业产品综合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有机种植

承德乐野食品有限公司乐野牌野枣汁饮料

丰宁满族自治县青原蔬菜专业合作社甘兰、花椰菜、胡萝卜等5种产品

承德康硒食品有限公司有机大米

承德鑫达食品有限公司鑫达牌莜麦粉、莜麦面条、荞麦面条、玉米面、金丝面条、小麦面条

承德市双滦区福梅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蔬菜

承德市双滦区咸畅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机鸡蛋、金谷

承德神栗食品有限公司有机板栗

承德隆泉米业有限公司隆泉牌有机小米

丰宁京北第一草原原生态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荞麦米、燕麦米、荞麦精粉、燕麦精粉、荞麦速食面、燕麦速食面、胡麻油、土豆(复评)

丰宁银河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有机奶牛养殖就牛奶(复评)

承德哈露食品有限公司菌菜有机种植及加工(复评)

四、绿色食品认证企业奖励

共7家企业奖励35万元。市政府奖励每家5万元(县区政府同时奖励每家5万元)。

具体名单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长宏马铃薯淀粉有限公司超雪+拼音+图形牌长宏马铃薯淀粉(生粉)

兴隆县蓝旗营乡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蓝兴牌香菇(鲜)

兴隆县雾灵食品有限公司强军+QIANGJUN+图案牌果丹皮

兴隆县鑫美达食品厂鑫馨牌果丹皮

兴隆县欣德旺食品有限公司德旺+DEKUANG牌果丹皮

兴隆县凤达食品厂FENGWU+图形牌糖水白桃罐头

承德太平洋饮品有限公司宗露+zonglu牌杏仁露、黄金E王牌玉米胚芽植物蛋白饮料、哈哈口口香牌玉米粥

五、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奖励

共3个奖励15万元。市政府奖励每个5万(县区政府同时奖励每家5万)。

具体名单为:

河北省隆化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玉米)标准化生产基地20万亩

河北省隆化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16.3万亩

河北省兴隆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山楂)标准化生产基地12.1万亩

六、河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廊坊)农产品交易会名获得优农产品、果王称号企业(部门)奖励

共5家奖励10万元。市政府奖励每家2万(县区政府同时奖励每家2万),

具体名单为:

平泉县林业局御泉庄园牌新乔纳苹果、红将军苹果、北海道九号苹果

宽城西富绿色农产品有限公司西富牌红富士苹果

承德县富农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姜氏牌有机草鸡蛋

双桥区双凤绿色养鸡场桑叶牌有机鸡蛋

承德市承德县林业局山庄牌寒富苹果被评为果王

七、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获得优秀、最佳展示奖的企业(部门)奖励

共需奖励2家企业(部门)4万元。市政府奖励每家2万(县区政府同时奖励每家2万)。

具体名单为:

平泉县玉米全国绿色食品基地获优秀展示奖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马铃薯、胡萝卜全国绿色食品基地获最佳展示奖

主题词:奖励 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7日印

(共印500份)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