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各级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2010-05-19   10时30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 (王建勋)承德市委政法委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对去年活动进行认真回头看,以市委通报的16起典型案例引以为戒,针对各级政法机关“身边人、手边案”的事例,找差距、定措施,为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围绕主题,定措施,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一是发挥保障作用,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稳定、规范有序的社会环境。主动与交通、建设、城管、旅游等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继续抓好市区交通秩序整治、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以及旅游环境整治等工作。尤其是围绕新区建设、外八庙周围环境整治和城郊村改造,抽调精干力量,进村入户到家,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和思想疏导工作。二是发挥服务作用,在促进项目落户、企业发展方面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在查办重点企业的案件时,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强制措施,力求做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三是发挥调解作用,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经济运行环境。各级政法机关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妥善调解各种利益关系,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更加有效发挥作用。四是发挥监督作用,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对全市政法机关执法、执纪、执收、审批等各个环节进行拉网式的检查,着力解决前置条件过多、手续复杂、办理时间较长、衔接不够、运行不畅等问题。

  明确责任,抓落实,为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强化领导。市委政法委成立了全市政法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和总体推进。各县区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专司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络体系。二是明权定责。进一步规范决策权,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市委政法委集体讨论决定,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项目、财务”制度。在政法机关推行标准化管理,遵循实用、易行、有效的原则,在深化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同时,以责任为重点,以制度为核心,逐岗明权,逐人定责,逐窗口规范,建立健全主体明确、程序规范、科学清晰、易于操作的责任运行体系。三是履职尽责。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从制度和工作机制上集中解决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促进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提高。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进一步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  王 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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