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林:正直和善良的专家型法官
2010-11-04   15时09分 浏览次数:

马利华 杜森 王世瑞

    王景林同志是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自1985年参加审判工作以来,他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对党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把正直和善良的人格魅力升华为定纷止争的和谐艺术,辩法析理,让每一位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清清楚楚,胜败皆明,公正高效的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3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无一人情案,无一关系案,无一金钱案,是典型的“六无”法官,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于细微之处折射出可贵的亲民、爱民、为民之情。25年来,经他审理的案件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6亿元,但他甘于清贫,廉洁执法,一尘不染,一家四口人仍然挤住在不足50平米的房改房里,被群众称赞为“正直和善良的专家型法官”。

当事人为王景林送锦旗

 

 

    党和人民给予王景林高度评价和崇高的荣誉,他曾荣获全省“十佳”审判长、全省优秀人民法官、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八次等荣誉。前不久,他又被省法院推荐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官候选人。

    王景林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充分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集中展现了当代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王景林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法官踏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优秀代表和杰出典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为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营造奋发向上、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中院党组号召全市法院干警结合落实创先争优工作,迅速掀起向王景林同志学习活动。

相关链接:

    链接一: 11月4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王景林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会上,由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张智慧同志、北京雨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洁霞同志、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书记员刘旸同志、承德希尔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杨荣林同志和王景林本人介绍了先进事迹。通过聆听报告,与会人员深切地感受到,王景林同志的事迹平时、真切,于细微处见精神,于平凡中见伟大,启人心扉,动人情怀,催人奋进。

 

 

 

 

 

链接二: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文件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向王景林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承中法发(2010)11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法院,中院各部门:

    王景林同志是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自1985年参加审判工作以来,他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对党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对司法公正的不懈追求,把正直和善良的人格魅力升华为定纷止争的和谐艺术,辩法析理,让每一位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清清楚楚,胜败皆明,公正高效的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3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无一人情案,无一关系案,无一金钱案,是典型的“六无”法官,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于细微之处折射出可贵的亲民、爱民、为民之情。25年来,经他审理的案件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6亿元,但他甘于清贫,廉洁执法,一尘不染,一家四口人仍然挤住在不足50平米的房改房里,被群众称赞为“正直和善良的专家型法官”。党和人民给予王景林高度评价和崇高的荣誉,他曾荣获全省“十佳”审判长、全省优秀人民法官、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八次等荣誉。前不久,他又被省法院推荐为全国优秀人民法官候选人。王景林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充分体现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集中展现了当代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王景林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法官踏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优秀代表和杰出典范,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光辉的榜样。为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营造奋发向上、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中院党组号召全市法院干警结合落实创先争优工作,迅速掀起向王景林同志学习活动。

     一、认真学习王景林同志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崇高理想。王景林同志对人民司法事业无限热爱,无怨无悔投身审判工作,25年如一日,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开展审判工作的座右铭。他怀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限热爱,以“甘化我身守正义”的铮铮铁骨和耿耿丹心,坚决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被称颂为“公信法官”,慕名要求王景林法官主审案件的事例不胜枚举,就连过去败诉的当事人也是如此。学习王景林同志,就要像他那样,牢记党的宗旨,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永葆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理想的起点、信念的支点和事业的轴心,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二、认真学习王景林同志胸怀大局、和谐司法的坚定追求。王景林同志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将案件质量当做自己的生命。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案件,用公心、真心、诚心和耐心,找准法、理、情的结合点,不断探索提高调解率和当庭宣判率的工作方式方法,不辞劳苦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使许多面临破产的企业起死回生,使许多针锋相对的当事人握手言和,使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得到有效的疏导和化解。每件案件他都提前阅卷,提前掌握案情,提前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并实行庭前交换证据制度,极大限度地提高了当庭宣判率,避免了当事人的合理怀疑,提高了息诉罢访率,博得了“和谐法官”的赞誉,赢得了最佳工作效果。学习王景林同志,就要以他为榜样,将促进和谐的理念和调解优先的方法贯穿于审判的各个环节,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认真学习王景林同志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25年来,王景林同志时刻不忘“不清则污,不正则偏,不廉则罔”的道理。面对同学、老师、亲戚、朋友的请托,面对人情与法律的冲突,坚决抵住来自方方面面的压力和诱惑,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打动每一位当事人,被称颂为“清廉正直的法官”,他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努力用公正的判决去赢得人们对法官的理解、尊重和支持。据不完全统计,王景林同志拒礼拒贿折合人民币达几十万元,而他却精打细算,勤俭持家,人均住宅仅12.4平方米,从未购买过名牌生活用品。承德话剧团曾以王景林同志为原形,编排了《永不倾斜》这部话剧,对王景林同志予以歌颂。学习王景林同志,就要像他那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努力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学习王景林同志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优秀品格。王景林农校毕业,分配到承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后,专业不对口,面对浩如烟海的法律知识,王景林没有退缩,而是从一点一滴学起,他先在法律业大学习,后又自学了法律本科,并且是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法律学士学位。王景林常说一句话:“人有底气才会有正气,底气就是审判业务能力,一名法官如果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不树立先进的司法理念,不成为业务领域内的专家,那么将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在层出不穷的疑难案件面前将束手无策,司法公正也无法得到保证。” 为此,他边工作边学习,尽管生活并不富裕,但他一年用于买书的开销达上千元。王景林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他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工作和学习上,像海绵吸水那样拼命的挤时间学习,从而以广博的知识武装自己,以知识的力量支撑起社会公正的天平,被百姓称为“专家型法官”。学习王景林同志,就要像他那样,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使审判工作紧跟时代的脚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认真学习王景林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载体,扎实开展。要把开展像王景林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提高全市法院广大干警整体素质,全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时效,要运用各种形式,在全市法院兴起学先进、赶先进、人人争当“王景林式”好法官的热潮,为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二0一0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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