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县区首批公租房预计年底入住
2010-10-12   10时28分 浏览次数:

滦平县80套作为教师公寓 平泉县20套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

    本网讯  (记者王幸子 方艳梅 通讯员曾祥姝)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滦平和平泉两县在我市率先完成100套公共租赁房。将通过公租房的建设,逐步化解买不起房、租不起房、不属于低保人群、没有资格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群体的住房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已经形成三个层次,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用以解决住房支付能力较弱的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经济适用房制度保障,让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市低收入人群能够买得起房;第三是公租房,解决“夹心层”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夹心层”主要包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有稳定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靠自己能力暂时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的人。

    公租房主要功能仍然是“保基本”,以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在居住方面的基本需求。据介绍,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同时具备几个基本条件:在申请地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家庭收入在申请地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以下;申请时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截至目前,我市已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个,建设住房100套,建设规模4650平方米。其中滦平县巴克什营项目总建筑面积3450平方米,平泉县20套,建设规模1200平方米。两个项目均已完成主体施工,目前进入内部装修阶段。其中滦平县为了适应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改善农村小学教师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全县学区建设总体规划和2010年实施方案,在巴克什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一处,作为教师公寓。平泉县的项目将面向社会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

责任编辑 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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