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滦平启动
2010-01-11   23时46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 (通讯员立新、立国,记者鹏玉)1月8日,我市首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滦平县正式启动,该县3万多名60岁以上农民将在春节前领取到第一笔基础养老金。

    2009年,国家确定320个县为首批新农保试点县,河北省确定18个县,滦平县被列入国家首批试点县。中央财政预计全年出资660亿元,为全国60周岁以上农民支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5元)。滦平县今年将获得约2200万元中央直补。

    据悉,在试点地区内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滦平县全面建立了新农保制度,18.3万农民可被纳入新农保参保范围,其中3.34万名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将直接按月领取养老金。另外,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缴费标准目前设定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位,参保人自主选择档位缴费,多缴多得。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账户内存储额度计算后发放。同时,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滦平县政府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

    编辑 关亦民 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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