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09-0111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09〕130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享受特殊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
2009-08-20   17时03分 浏览次数:

双桥区、双滦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城中村改造指挥部:

现将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享受特殊优惠政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四日

关于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享受特殊优惠政策的意见

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市、区重点民心工程,是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加快办理各种手续,明确回迁安置房建设各项收费,确保居民按期实现回迁,依据承市政办〔2008〕20号《关于批转双桥区加快城中村改造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承市政字〔2009〕27号《关于免除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用地土地出让金及简化办理程序问题的批复》中关于“免除供地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性质的各种基金。市、区两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除,经营性收费减半收取”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项目享受以下特殊优惠政策。

一、免收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分别是:土地管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消防配套费、教育设施建设费、质量监督费、招标编制审批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水保费、渣土清运配套费、垃圾清运配套费、施工备案费、办理预登记费、办理房屋初始登记费、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费、工程档案验收费、房屋交易服务手续费、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管理费。

二、减半收取11项经营性收费,分别是:土地评估费、土地测量费、项目建议书、选址意向书、环评评估费、招标代理费、规划技术服务费、交易中心服务费、建筑检测费、气象检测费、房屋面积测绘费。

三、减免配套费,只收取本小区建安成本费,分别是:供热入网配套费、供气入网配套费、有线电视入网配套费、供电入网配套费。

四、免收三项收费项目,分别是:土地出让金、人防异地建设费、供水入网配套费。

主题词:城中村改造 优惠政策 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14日印

(共印70份)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