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09-0111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09〕179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业工作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冀政〔2009〕131号)精神,促进全市农业稳定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保持农业农村经济的良好发展势头,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优化种植业结构
(一)加强农业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干部下基层活动,加强惠农政策宣传和科技服务,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努力提高蔬菜复种面积,指导农民加强玉米等作物田间管理,做好病虫害防控工作和气象灾害防范,努力实现农业增产增收,确保粮食总产达到130万吨。
(二)认真落实惠农政策。认真落实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贴等各项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兑
现到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项补贴资金足额到位。
(三)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建设设施蔬菜主产区和食用菌生产园区。年内争取新增4万亩,达到29万亩。加快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加快畜牧业发展步伐
(四)扩大重点畜禽养殖规模。切实落实好能繁母猪补贴、生猪良种补贴、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等政策资金,扩大生猪生产规模。滦平“无抗猪”加大融资力度,扩大生产规模,年底前发展2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70个以上,总量达到60万头。宽城新希望和平泉中育畜产基地生猪饲养规模分别达到16万头和10万头。积极落实各项肉鸡养殖扶贫贷款及奖励政策,千方百计扩大肉鸡基地饲养规模,满足华都、三融、宏远等龙头企业的加工需求,3个企业基地规模和加工肉鸡均达到7400万只,标准化鸡舍总计达到4250个以上。加快金星鸭业基地建设步伐,年底建成标准化鸭舍300个,饲养规模达到100万只。严格落实优质后备母牛补贴政策,增加能繁母牛数量,加大黄牛改良力度,提高良种普及率,促进肉牛产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全市可繁母牛达到32万头,育肥出栏牛达到45万头。加快散养奶牛入区养殖进度,确保全市年底奶牛规模养殖比例达到85%以上,加大奶站整治力度,确保年底奶站全部达到“五有一符合”的标准,年底前奶站全部交与乳品加工企业直接管理。
(五)加强疫病防控,强化质量监管。依法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确保“五病”免疫率全部达到100%。强化预警报告制度,提高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能力,完善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控制和扑灭。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严格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力推进林果产业建设
(六)加强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全力抓好雨季造林工作,造林整地要在雨季全部完成,雨季结束时,要完成全年任务的90%以上,确保秋季全面完成造林任务。新增造林资金集中安排在关系民生、生态区位重要、地方重视、短期内治理有明显成效的区域,实施规模化推进,尽量建成一批千亩、万亩精品工程。认真组织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专项规划,加大林果产业基地建设,实施山杏改接大扁、酸枣改大枣、板栗改劣换优工程。
(七)抓好林果产业建设。以人均一亩果为目标,强力推进“一线两区”林果产业基地建设,确保形成规模优势。坚持标准化生产,深化果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大力推行果园生产投入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果园生产用药登记制度,强化产前、产中技术指导和监管,生产绿色、有机、无公害果品。加大花果山村建设力度,高标准完成200个村建设任务。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苗、林药间作,林禽养殖,大力发展林下产业。组织好第二届承德地产果品、林特产品展示会,加快林果业建设步伐。
(八)加强国家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加强原有1045万亩国家公益林管理,抓好213万亩公益林地块的落实,优先保证国有林场、保护区、国家和省级森林公园所需面积,同时兼顾干旱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带,使其真正起到防护作用。加强林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治林,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组织接待好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考核,努力争取好的结果。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九)加强项目建设,壮大龙头企业。大力推进投资500万元以上的151个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突出抓好列入市“百项工程”项目建设,加大对项目的协调服务力度,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当年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不断加大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完善落实扶持壮大龙头企业的财政政策,扶持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产学研合作中心等服务平台,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更新设备、改进工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十)加强品牌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积极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品牌。年内全市生产绿色食品的企业达到19家以上,生产有机食品企业达到12家以上,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达到125万亩以上,进入北京等高端消费市场的产品达到23种以上,年内新增河北省名牌农产品加工品9家。鼓励兴隆、宽城板栗,平泉食用菌,围场马铃薯、胡萝卜,承德县脱水蔬菜,露露杏仁露等大宗商品树出口品牌、创名牌,带动其他农产品出口,支持优势产品在境外主销市场完成知识产权的注册和申请。
(十一)加大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完善农业投入保障制度,保证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的整合力度,凡用于支持“三农”发展的各项资金都要打捆使用,通过财政资金撬动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投向农业企业。农行、农发行、农村信用联社要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农业生产有效担保物范围。保险机构要积极对诚信守法经营的农业龙头企业开办商业性农业保险业务,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建立农业保险补助基金,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
五、扩大农业开放,推进农村改革
(十二)加大农业对外开放力度。加强农业科学技术、新项目、新成果的引进,借助“京承农业合作”平台,加大对以北京为主的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包装一批项目,为以后发展打下基础。积极争取国家各部委及省项目,力争使更多项目列入明年计划。推进农业开放向二、三产业延伸扩展,积极吸引民间、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加快农业发展步伐。
(十三)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发展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创办资产纽带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新形式,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社,缓解农民融资难问题。年底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达到1100家,其中专业合作社达到600家以上。积极开展农村经纪人的业务培训和不同等级经纪人技能鉴定发证工作,着力培育年经纪额超千万元的农产品经纪人大户。
(十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抓好隆化、承德两个农村土地流转试点,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途径。推广试点经验,创新流转形式,建立流转服务组织和有关制度,规范流转行为,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力争达到农村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上。
(十五)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做好林改的明晰产权工作,加快林权证核发进程,应用核发林权证的先进技术,保证质量,年底前确保完成明晰集体林产权50%以上的任务。做好“林改”档案的管理,明确人员,配备设备,完善档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林改电子档案,保证林改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实用性。积极探索林改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按照《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林业资源评估机构,探索农村信用社抵押贷款业务。
(十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启动实施批复方案,加强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建设,着力解决执法服务力量严重不足甚至空白的突出问题,做到编制、人员、经费到位。进一步深化市校合作,落实合作规划,完善合作项目经费补助和奖励措施,优化合作环境,鼓励引导信贷资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等各种资金支持科技合作项目,完善区域金融体系。出台对农业科技人员的奖励办法,调动广大农业科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六、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培育农产品出口基地
(十七)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继续深入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积极推进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产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与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的产销联盟,实施农产品网上购销和鲜活农产品“超市+基地”模式,提高农产品在连锁超市等新型零售业态中的经营比重,争取达到总销售额的30%以上。加快市级仓储中心建设、“平泉承德粮食现代物流项目”和“承德热河粮食产业园区”建设进度。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积极推行连锁经营、商品配送等新型业态和经营方式,年底完成新建和改造400家农家店任务。拓展农家店服务功能,积极推行“一网多用”,给农民提供更多更方便的消费服务。
(十八)加强农资生产供应。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为重点,切实加强农资市场和生产企业监管,加快推广现代农资营销方式,以市县农资配送中心为龙头,大力发展连锁配送经营服务网络,降低经营成本,让利于农民。加强市级淡季化肥储备工作,确保旺季化肥供应和价格稳定。有关部门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以及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十九)提高农副产品出口能力。推进以蔬菜和食用菌、干鲜果品及加工制品、动物产品三大优势产业为主的出口基地建设,加大对基地特色农副产品的保护力度,鼓励支持各基地、地域、行业或产品申报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在境内外注册商标和商品原产地标志。建立和完善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标准体系、农产品出口的全程管理体制和质量可追朔体系,重点抓好生产源头的标准化工作。
七、促进农民工就业
(二十)鼓励就地转移就业。把重大项目建设与促进农民工就业相结合,各部门在确定重点工程和项目时,要提出用人需求计划,劳动保障部门要提前介入,根据工程项目用人需求,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组织开展培训,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用工需求。“以工代赈”项目必须组织当地群众参加建设。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增强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能力。取消进城和跨地区就业限制,优化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十一)扩大劳务输出规模。要做好农民工返乡和外出务工信息传递、联系培训等工作,建立台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各省、市、地区的劳务对接和劳务洽谈推介,做好信息收集传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工作,积极打造承德劳务品牌。鼓励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有组织地向市外、省外、境外输出劳务,扩大输出规模。2009年,各地输出总量要保持2008年规模,以后逐年增长。
(二十二)鼓励农民工进城返乡创业。全面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将农民进城或返乡创办的经济实体纳入各地招商引资范围,享受与外地投资同等优惠政策。对从事特色种养、乡村旅游、农副产品加工的农民,在技能培训、技术服务、品牌培育、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农民到集贸市场或政府指定区域内摆摊设点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予工商登记。对依托农家院落创办“农家游”的,凭就业服务机构颁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免收证照类、管理类、登记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进城、返乡创业和就近就地创业的农民工符合贷款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
(二十三)鼓励企业吸纳农民工。各级政府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持企业多招用和留用农民工,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引导进城务工的农民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支持企业新招用进城务工农民。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在新增岗位招用进城求职农民工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达到规定比例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二十四)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紧紧围绕市场需求,以政府推进为主导,以农民自愿为原则,开展订单定向式培训。统筹利用劳动、扶贫、农业、教育等方面的培训资源,继续开展适合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和农民工转岗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急需工种培训,突出抓好进城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和“万名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程,围绕适应就近就地发展的二、三产业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各种方式的培训,都必须落实培训时间,明确培训师资和内容,保证培训质量,方可按规定申请补贴资金。
(二十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县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逐步形成统一规范、高效服务的工作网络。组织开展“技能帮我找工作”、“春风送岗位”、“就业信息对接”、“民营企业招聘”、“劳动合同春暖行动”、“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等专项活动,全方位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后的各项服务工作。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优化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环境,多渠道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八、加强农村基础建设
(二十六)加强农村民生工程建设。积极落实中央新增配套资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逐步改善农村水、电、交通、通信等墓础设施条件。落实县乡公路和危桥改造补助政策,加大对新民居建设示范村通村路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示范村村内道路硬化。落实“国家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加快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年底前解决13万人饮水困难。重新统计全市新出现的饮水不安全人口数量,制定解决方案,力争列入2010—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加快水库除险加固和骨干河道治理步伐,积极申报有安全隐患的小型水库列入国家、省病险水库专项规划。
(二十七)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态条件。继续推进小水富民工程,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改造中低产田10万亩,建设7个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新增和改善水浇地12万亩。抓住雨季和秋季施工的黄金季节,狠抓生态项目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确保2009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6亿元以上。通过实施好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推进其他项目建设。大力推广新型能源,新建农村沼气池2.5万户。
(二十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农民工劳动保障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计划”,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加强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积极引导进城农民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逐步解决好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扩大新农合覆盖面,逐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失地农民老有所养。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争取列为全国或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二十九)继续实施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250个省级文明生态村和80个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示范村,在村民每人每年筹资20元限额内,中央和省财政按村民筹资1:2给予奖补。一般村兴办的一事一议项目,在村民每人每年筹资20元限额内,在中央和省财政按村民筹资1:1给予奖补的基础上,市县两级财政再按村民筹资1:0.5给予奖补,所需资金省直管县由县财政自筹,其他县区由市财政根据各县区财政状况确定比例后市县两级财政负担。
(三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坚持开发式扶贫,争取国家和省各项扶贫资金、整合行业部门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6.8亿元集中扶持贫困村。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的“地方政府应按不低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额度30%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的要求,认真落实配套扶贫资金。组织开展好整村推进扶贫、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开放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贴息贷款2亿元以上,带动11万农户发展产业项目,推动6大扶贫产业集群片区建设。以基本农田、农田水利、县乡村道路建设为重点,切实搞好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促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年内完成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投资3500万元以上,稳定解决4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二OO九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农业工作 农民增收 实施意见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13日印
(共印2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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