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维护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治安秩序
本网讯 (政宣)近日,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坚决维护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治安秩序的通知》,对少数人借故制造事端、敲诈勒索、阻工滋事、聚众与施工单位发生械斗,强行要求承揽、承包工程,强买强卖,个别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按规程操作,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忽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环境,引发与周边群众冲突等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正常秩序,保证顺利施工。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深入到每一个施工工地及周边村、组、社区,调查了解施工环境上存在的问题,对于摸排出来的问题,要逐一进行调处;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净化重点工程建设的社会环境。对于经常到施工工地阻挠施工的人员、强买强卖沙石等施工材料的人员、聚众与施工现场寻衅滋事的组织者和幕后操纵者、盗窃施工材料的人员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要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教育引导施工现场周边群众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周边群众的法制教育,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理解、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同时,也要加强对工程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和管理,使之能够合法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灵通信息渠道,建立和谐稳定的施工环境。对在施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反馈、及时上报。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与现场周边乡镇(街道)村开展文明共建活动,形成互谅、互让、互帮和谐相处的良好施工环境;要切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重点项目建设所在地、高速公路沿线所在地县、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抽调骨干人员,深入调研,及时分析研究实际情况,定期召开调度会,健全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并实行责任倒查。
责任编辑 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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