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1/2009-0087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件编号: 承帮教[2009]1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办公室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德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二○○九年承德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2009-04-07   09时27分 浏览次数:

各县(区)人民调解“八进工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市直各成员单位:

现将《二○○九年承德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严格执行,认真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二○○九年承德市

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提高工作水平为重点,以实现工作规范化管理为目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八进工程”的覆盖面,切实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教育和管理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和控制、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人民调解工作(责任人 王富忱)

(一)工作目标

1.人民调解组织建设(2009年6月份前完成)。人民调解“八进工程”覆盖面,村居调委会达100%,企业、行业、院校、医院、物业、市场和社团调委会达80%以上;乡镇(街道)调委会达到“十必有”(公章、牌匾、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橱)、上墙制度、制式调解案志、会议记录、整理规范的各种档案、联网电脑),村(居)调委会达到“九必有”(公章、牌匾、办公室、调解室、档案橱、上墙制度、制式调解案志、会议记录、整理规范的各种档案),其他调委会达到“八必有”(公章、牌匾、办公室、调解室、档案橱、制度、调解案志、整理规范的各种档案)。

2.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2009年4月份前完成)。人民调解员总数较去年增加20%以上;各级人民调解员全部进行业务培训;村级以上调解员100%持证上岗。

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2009年10月底完成)。按要求组织开展“春风化雨”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并有方案、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矛盾纠纷排查率达90%以上,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6%以上。

4.专项工作经费落实(2009年3月份前完成)。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全部落实。

5.人民调解杂志征订(2009年2月份前完成)。乡镇(街道)调委会征订2份以上,征订率达100%;其他调委会征订1份以上,征订率达100%。

6.人民调解工作宣传(2009年底完成)。每县区被市局以上简报采用信息5篇以上;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5篇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建立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各县区把人民调解“八进工程”任务分解到每一个成员单位,实行部门联系承包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制和“一票否决制”,做到一级包一级,一级管一级,级级有人抓,层层抓落实。

2. 落实人民调解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和村级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

3.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制定并落实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计划和任务,分级、分层搞好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全员培训工作。

4.执行集中排查调处机制。每逢法定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前和期间进行一次大规模、全方位的拉网式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

5.健全大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各县区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衔接程序和措施,形成“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对疑难复杂纠纷进行共同调解,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

6.实行目标百分考核机制。把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年终以考核取得的分数进入司法行政工作总评当中。

7.实行评比表彰激励机制。年终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和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进行评比表彰。

8.建立人民调解规范管理机制。各县区要加强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建设,做到公章、牌匾、制度、案志、档案“五统一”,实现“十九八有”目标。

二、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人 江志新)

(一)工作目标

1.组织机构(2009年4月份前完成)。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均建立组织机构;各基层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并有专人负责。

2.工作队伍(2009年4月份前完成)。因县区制宜,建立以社区矫正协管员为补充的专职工作队伍;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全面开展业务培训。

3.规章制度(2009年底完成)。落实《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规定》、《承德市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规定》和《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和制度》。

4.日常管教(2009年底完成)。社区矫正对象档案齐全,做到一人一档;对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教育和一次个别谈话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开展一次公益劳动;对矫正对象每月进行一次思想动态分析。

5.宣传反馈(2009年底完成)。及时逐级上报和反馈工作情况;各县区在市局以上简报采用信息2篇以上,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篇以上。

6.生活帮扶(2009年底完成)。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低保;尽力安排社区矫正对象就业。

7.矫正效果(2009年底完成)。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二)工作要求

1.合理规划,努力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系

(1)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的定期排查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2)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的分类管理机制,对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管控,重点矫正。

(3)认真执行《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规定》、《承德市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规定》和《承德市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和制度》,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

2.强化服务,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1)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工作制度。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逐级进行一次培训。

(2)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调,注意发挥公、检、法等多个部门的作用,善于凝聚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作用,合力将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3.创新方法,全力维护一方社会和谐稳定

(1)发挥双滦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带动作用,针对薄弱县区,加大指导督导的力度,全面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2)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评比活动,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经验。

三、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人 江志新)

(一)工作目标

1.日常工作(2009年底完成)。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起草制定政策性文件、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搞好工作总结。

2.调查摸底(2009年11月份前完成)。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下发文件进行传达、部署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回头看活动;搞好软件培训和技术指导。

3.安置帮教(2009年底完成)。各县区努力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5%以上和安置率达90%以上。

4.安置基地(2009年底完成)。各县区进一步搞好现有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与企业签订长期的安置帮教协议,争取最大化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工作。

5.宣传反馈(2009年底完成)。加强信息反馈和宣传报道工作,各县区年被市局以上简报采用信息2篇以上,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篇以上。

6.安置培训(2009年6月份前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加强与社会保障和劳动部门的联系和商定,每个县区建立一个县级安置帮教培训中心,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并帮助推荐就业。

7.帮教效果(2009年底完成)。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二)工作要求

1.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衔接管理

(1)坚持开展定期排查,提高排查的有效性。将排查的重点放在对人户分离、外出务工以及出监所后直接流落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防止因脱管失控引发重新违法犯罪。

(2)进一步完善五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名册和一人一档的整理工作,确保人人登记在册,衔接管理到位。

(3)对重点帮教对象采取结对帮教方式,落实帮教措施,确保重点对象衔接管理到位。

(4)按上级要求启用刑释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管理信息化,提高管控能力和水平。

2.以提高质量为目标,推进帮教工作科学化

(1)各地安置帮教组织加强与承德监狱、上板城监狱和承德市劳教所的沟通和联系,提前做好接茬帮教工作。

(2)实施分类帮教,提高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对少数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现就业安置多元化

(1)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方面推荐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另一方面,密切配合社会保障和劳动部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2)促进和鼓励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进一步落实好上级八部委联合发文的有关优惠精神。

(3)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解决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的矛盾和压力。

(4)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协调民政部门落实低保政策。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本地本部门工作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和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各级人民调解“八进工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利用召开调度会、现场走访等方式,听取汇报,了解工作进程,查找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要组织人员深入乡村、深入农户、深入一线,特别要深入到基层基础比较薄弱的地方,帮助开展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着当地的统一部署,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纳入本部门整体工作规划之中,认真安排部署。各县区要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搞好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整体合力,切实做到“八清楚、八到位、两减少、两杜绝”,即:做到家庭住址、犯罪性质、释解时间、家庭情况、生活状况、社会关系、思想状态、现实表现八清楚;做到衔接管理、跟踪联系、帮教措施、政策宣传、信息核实、矫正措施、扶助安置、监督考核八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和漏管、减少重新违法和犯罪;坚决杜绝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和因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四)认真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以保证三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树立工作典型,搞好反馈宣传。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上报数据信息,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各县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大力表彰先进,加强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以推动全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深入、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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