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系统全面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2009-02-23   08时46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记者张保国,通讯员杨晓慧、杨利)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于2月16日迅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认真贯彻省市会议精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公安系统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

为确保活动的深入开展,市公安局专门研究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基层群众、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为主题,着力解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公正廉明、作风扎实、团结奋进的领导班子,努力打造有真才实学、能真抓实干、敢于碰硬、亲民爱民的民警队伍,为促进公安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在“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市局党委要求全市公安系统要在宏观方面重点解决“精神不振、服务意识差”;“责任缺失、工作不落实”;“大局观念不强、办事效率低”;“政策机制不活、发展环境不优”和坚决纠正不开“绿灯”开“红灯”、没有“红灯”设“红灯”,自设乱设权力、正事走歪道、绕弯搞“潜规则”等四类问题。在微观方面重点解决执法为民思想树立不牢;个人利益至上,讲待遇、论得失、贪图安逸;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大局意识差,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纪律意识淡薄和立案统计不实等五类问题。通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要达到五项工作目标,即: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的能力有新增强;优化环境、拒绝理由,促进和谐发展的本领有新提升;应对挑战、迎难而上,公安建设有新业绩;想民爱民、亲民惠民,宗旨观念有新巩固;狠抓教育、严肃查处,遵章守纪意识有新增强的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   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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