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叫停住宅底商餐饮项目审批
2009-10-26   23时38分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记者鹏玉,通讯员刘宇、刘连海)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公众的意见作为项目审批的重点条件之一。规定我市居民住宅楼和有底层商业的住宅将不再新批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饮场所。这对我市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改善和保护大气环境,排解我市因为餐饮油烟问题造成的社会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地处盆地,四面环山,不仅污染物不易扩散,而且因为城区狭小,绝大部分餐饮场所均占用居民住宅楼的底商(底层商业用房屋)。据统计,我市底层商业用于餐饮服务超过60%,在住宅小区里进行餐饮经营,产生的噪声、油烟、废气都是干扰公众日常生活,造成社会纠纷的原因。

    为解决纠纷,控制污染,我市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以往遇到的问题,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在《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居民住宅楼和有底层商业的住宅,不得新批准设置可能产生油烟的餐馆场所;新开发的小区餐饮经营场所要独立于住宅楼,对于小区里原有的餐饮经营场所,因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污染严重引起群众反映强烈的,将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进行限期治理,使烟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对于目前已经存在的合法餐饮场所,必须按照环保有关规定排污达标,将对居民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程度,凡是不达标的餐饮经营场所,将不再批准排污许可,自动丧失经营权限。另外针对餐饮经营、露天烧烤、食品加工生产经营场所的选址、燃料、油烟净化、异味处理等均做了详细的规定。

    记者从市环保审批中心了解到,目前根据新的管理办法,我市所有底层商业用于餐饮业服务的项目都已不再批准,对于已经存在的旧有底商餐饮业,凡是存在群众投诉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公众意见,在每年的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将不再核准新的排污许可,并同工商部门联合在发放工商行政许可上进行联合限制。

责任编辑 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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