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08-0887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08﹞62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8-07-11   15时30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承德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承德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现代金融产业,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市实际的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的推动和支撑作用,实现富民强市的奋斗目标,市政府就加快全市金融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支持配合驻市金融机构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一)积极支持驻市金融机构推进改革。各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要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建立业务创新和信贷投放激励机制。进一步深化分支机构和基层改革,推动基层网点体制创新和业务创新,加快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营利为目的、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以有效防范风险为保障的经营管理机制。

(二)为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决纠正非出资金融机构改革与地方无关的落后观念,支持驻市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维护其经营自主权,帮助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在清收不良资产、债权甄别、房产登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要主动加强与各银行的联系,邀请参加投资论证和项目推介活动,商讨重大融资思路,为银行了解经济形势、调整信贷投向创造条件,实现银行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对接。

(三)正确处理改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积极推进改革、认真执行国家货币政策的前提下,要正确处理自身改革、防范风险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增强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和主动性。通过加大信贷投放,扩大市场份额,用增量资金的优化带动存量资金的盘活,不断实现自身的发展壮大。人民银行要积极运用金融政策和工具,支持和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投入力度。银监分局要不断改进监管手段,在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提高金融运行质量和经营业绩。各商业银行要加大金融业务和金融服务创新力度,提升金融创新层次,加快调整信贷营销策略和重点,积极研究信贷投放总体规模稳步增长的办法和措施,有效满足经济发展对金融产品和信贷投放的需求。农业发展银行要积极拓展业务,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生力军。开发银行承德协作办公室要继续做好重点项目的对接工作,搭建好城建、土地收储中心、开发区等投融资平台,力争开发银行在我市的信贷投放每年达到5亿元以上。要积极研究推广开发银行“三台一会”(即借款平台、担保平台、管理平台和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的信贷模式,运用政策性贷款优势,完善县域投融资体系,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积极推进增资扩股,加快营业网点建设,做大做强承德市商业银行

要坚持市政府对市商业银行的相对控股和主导地位,通过“两扩”做大做强。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增资扩股,使股本金达到4亿元以上,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50亿元和30亿元以上,增强市商业银行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积极推进网点建设,扩大经营覆盖面,在目前已有10家支行的基础上,每年再增设1家以上县区支行,并逐步实现各县区全覆盖。与此同时,要创造条件,争取跨区域经营。市商业银行要坚持自己的市场定位,以服务地方中小企业为主导,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不断推出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切实成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精品银行。市直各部门和县区政府要切实支持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坚决取消一切限制到市商业银行存款等不利于其发展的有关规定,并适当给予行政、事业资金存款的便利,共同帮助市商业银行增强实力,加快发展。中长期目标要实现上市融资,进一步增强市商业银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继续抓好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

各县区要进一步巩固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充分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扶持作用,继续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全面落实政府各项扶持政策,依法维护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更加有利于其发展的外部环境。要切实抓好专项票据兑付后的监测工作,确保股本金稳定、资本充足率达标,特别是要严控不良贷款反弹和新增不良贷款。有关县区要继续加大对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不良贷款清收力度,确保在两年的监管期内完成大部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要根据“三农”的需求,积极开展业务创新,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成本,增强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要进一步谋划好发展思路,深化产权组织形式改革,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更好地发挥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投融资功能。

四、积极发展小额贷款组织,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发展“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组织。重点是组建一批机制灵活、资本金充裕、运行规范安全的小额贷款公司,充分用好用活民间资本,进一步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市政府成立“小额贷款组织试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承德市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实施方案》;市金融办要会同市人民银行、中小企业局等做好小额贷款组织试点的审批、监管和指导工作;市工商局要依据有关程序给予办理注册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要做好政策支持和服务工作。2008年,我市先行选择2个县区进行试点,重点是选择合格的投资管理者、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选择安全稳健的运行方式。要根据国家政策调整不断进行规范和完善,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各县区逐步推开。

五、推动、引导市内外商业银行领办村镇银行

根据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认真研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组建的村镇银行。市金融办、市银监分局、市人民银行等要研究制定《承德市村镇银行试点组建方案》,适时推进村镇银行组建工作。要选择两种形式,抓好两个试点。一是推动本市商业银行牵头吸引市内企业法人、自然人入股创办一家村镇银行;二是寻找一家外埠有实力和意愿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到我市吸引企业法人、自然人领办一家村镇银行。同时,要根据国家政策和试点进度要求,引导、鼓励各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组建贷款公司,积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多种形式的信贷组织,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六、稳步推进邮政储蓄银行各项业务工作,引导农村储蓄资金回流农村

邮政储蓄银行要按照“规范起步、审慎经营、积极营销、稳健发展”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要加强与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地方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银团贷款、同业存款等业务,逐步拓宽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渠道。要加大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发展力度,积极参与“贫困县扶贫贴息贷款”发放,进一步加强网点和设施建设,扩大农村地区绿卡发放量,不断探索邮政金融服务“三农”的新途径,争取更多的资金返回承德、回流农村。

七、扩大担保资金实力,规范抵押担保行为

要健全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有效整合信用担保资源,不断扩大担保资金实力。各县区要充分利用以市担保公司为主的担保融资平台,加大对政策性担保资金的投入力度,每个县区政策性担保资金最低要达到500万元,财政收入5亿元以上的县区要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力争2008年底全市政策性担保资金实力超过1亿元,进一步扩大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要降低企业抵押担保收费标准,坚决禁止重复收费、多收费、乱收费。国土、房产、工商等部门要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八、全力推进企业上市,利用好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市金融办要充分发挥好全市发展资本市场的牵头抓总作用。要按照“境内、境外上市两手抓,以境内为主”的原则,本着“申报一批,规范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要求,重点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中小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培育一批民营企业到深圳中小板上市融资,鼓励和引导创新型小企业适时进入创业板等多层次的资本市场融资,实现企业上市工作的新突破。一是制定《承德市中小企业上市规划》。围绕我市确定的装备制造、特色医药、冶金矿山、食品饮料等主导产业,全市要筛选出一批优秀企业进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其中每个县区要确定2 家上市后备企业。二是成立承德市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中心。联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辅导和培训,并由各大证券公司一对一地全程跟踪辅导,纳入其保荐范围进行管理,确保我市企业上市的成功率。三是出台企业改制上市的扶持政策。制定《承德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重点解决企业上市中遇到的产权、税收、社保、环保等多种问题。同时,确定每家驻市金融机构要对3-5家拟上市企业实行信贷扶持,形成企业上市工作的合力。从2008年开始,力争每年有1-2家企业上市融资,3年内有10家企业进行上市辅导,4家企业进入上市申报程序,3家企业在境内外成功上市,新增直接融资35亿元以上。其中2008年重点推进四海股份公司和新远通矿业公司上市工作,力争2家公司在年内完成上市辅导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确保在2009年上半年发行股票。争取兴隆希力药业公司通过引进香港和黄公司资本成为境外上市公司。到“十二五”末,全市上市公司争取达到20家,实现上市直接融资100亿元,并通过上市公司的龙头作用,带动100家企业的快速发展。

九、积极拓展保险业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

保险业要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努力开发、开办适应社会需要的保险品种。各保险公司要积极拓展业务,不断扩大商业保险服务领域,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加快发展责任保险,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建筑工程意外险和矿山及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支持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年金管理。积极推出低费率、广覆盖、服务“三农”的保险产品,增加农业减灾抗灾能力,提高农民风险保障水平。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与被保险人共同防范的机制,做好事前的防灾防损,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通过正确引导,规范推进,逐步建立起市场主体健全、服务领域广泛、功能发挥充分、经营诚信规范、发展环境良好、适应我市实际的保险市场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十、整合资源,改革体制,运用好企业债券融资

要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好企业债券。当前要重点研究效益稳定、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的城市供热、供水,特别是高速公路等公益性资产利用债券问题。由市金融办牵头,市发改委、人行、财政、国资、科技、水务、交通、公用事业等单位参加,组成债券发行协调小组,制定全市债券发行规划,整合公益性、收入稳定、效益好的国有资产,实施规范的现代公司制改革,通过市县项目“打捆”申报发行债券,力争在2010年之前有2-3家公益性企业实施债券融资,多渠道解决我市基础设施发展资金不足问题。

十一、积极稳妥地发展信托、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和期货等现代金融产品

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国投公司的联系与合作,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省国投公司进行信托投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要鼓励新上项目、技术改造、设备投资等运用金融租赁手段,解决固定资产投资紧张问题。积极扶植恒银期货承德营业部的发展,鼓励涉农企业参与、利用国内期货市场,研究配套措施,活跃期货营业部的经营,扩大成交量,尤其要推动引导农发行、农行资金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介入期货业务,使恒银承德营业部逐步做大做强,成为北方以玉米为主的农产品价格晴雨表,成为涉农企业包括农民和粮食企业套期保值、规避预期风险的重要手段。要选择符合条件的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试点,利用优质资产进行再融资。

十二、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为区域发展增强活力

一是充分利用中投证券等高端客户,帮助联系和引进一批知名的大公司落户我市建立产业基地,谋划以项目为载体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我市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注入增量资金,壮大金融产业。二是大力引进私募基金、风险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投资及其他投资参与企业改制重组,壮大企业资本实力。三是引进外埠股份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贷款业务,参与我市地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组建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

十三、整合运作“四资”,推动地方投融资体系创新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特点,以整合运作国有资源、资产、资金、资本(简称“四资”)为内容,以构建投融资平台为载体,以新型融资工具为手段,积极推动国有资源、资产、资金向资本的转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四资”综合使用效率,逐步形成完善的投融资体系。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等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提出长远发展规划。要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学习借鉴重庆市的成功运作经验,本着“政府主导,公司化经营,资本化运作”的基本要求,组建若干个企业化的投资公司作为投融资主体,对国资系统、水利、国土、林业、矿山、交通、财政以及旅游资产和城市基础设施资产分门别类整合,或企业化经营,或直接管理,或股权化运作,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相结合,极大地发挥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当前要从整合城市基础设施入手,按照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力争2008年开始实质性运作。

十四、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一)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控制体系。切实把金融监管和处置金融风险作为政府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手段,加大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力度,建立和完善监管指标体系、风险检测考评体系和金融系统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积极防范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加强对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资金外汇交易的监测,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依法打击金融诈骗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同比口径下实现不良贷款继续下降,密切关注银行贷款质量变化情况和迁徙情况,重点关注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分类的准确性,严密监控集团客户授信和关联交易,防范贷款集中度风险。针对保险业风险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加强保险监管,及时掌控市场状况和风险底数,防止非理性竞争,及早防范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要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外部监管,继续做好帝贤公司资产债务重组工作,争取企业生产经营早日步入正轨,切实维护好各金融机构的债权和我市的信用环境。

(二)建立完善风险防范协调机制。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管理机构、行业自律组织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信息共享、积极配合的原则,定期研究解决金融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抓好《承德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落实,努力提高应对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各金融机构要通过强化风险控制管理,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抓好规章制度建设,完善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和金融运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隐患。

十五、加强和改进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努力为金融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切实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做好金融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履行领导和推动金融改革发展的应有职责。要关心金融机构的发展,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认真帮助金融机构解决在落户、扩点、维权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要重视金融作用的发挥,制定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做出突出贡献和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在同行业领先的机构进行表彰和奖励。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金融政策执行者、金融生态环境创建者、金融改革推进者、地方金融管理者、金融安全维护者的责任。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学习,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树立现代金融观念,善于运用金融杠杆调节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做好金融工作的能力。

(二)健全金融工作协调机制。一是加强政府金融办事机构建设。有条件的县区政府要组建金融证券办事机构,充实力量,具体负责协调金融事务、规范和促进保险市场发展、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二是加强工作联系机制。完善政府与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之间经济金融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全市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三是构建新型政银企关系。各级政府要明确职能定位,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搭建平台,组织推动各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金融与经济的深度融合。各金融机构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多向上级部门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对我市的倾斜和支持。各企业要主动与银行对接,让银行提前介入项目的论证,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三)抓好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一是加快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市金融办会同市人民银行,整合工商、税务、劳动、质监等部门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资料,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共享的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二是大力树立政府自身信用。政府要做信用建设的表率,要加强信用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加强自律,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不良贷款要督促偿还,对逃废债务的企业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清收。三是完善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对不讲信用、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企业和个人,要抓一批典型案件在全市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信贷和准入上进行联合制裁,司法部门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四是推进金融生态县建设。要继续做好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户创建工作,对金融生态环境好的县区在信贷投入上给予倾斜,在设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组织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五是加快处置金融不良资产。市金融办要牵头进一步打包处置好各资产管理公司和各银行机构持有的涉及我市企事业单位的不良债权,有效盘活呆滞金融资产,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护金融机构利益,为全市金融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主题词:金融 改革 发展 意见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市政协各部门,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印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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