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1/2008-0881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件编号: 承司[2008]10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平安奥运·调解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2008年6月20日)
2008-06-25   17时17分 浏览次数:

举世瞩目的第29届夏季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将分别于8月8日和9月6日在北京举行。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三大功能”,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确保北京奥运会安全稳定,市局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9月末,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平安奥运·调解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平安奥运·调解先行”主题实践活动,是深化全市“迎奥运、创和谐、抓落实、促发展”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奥运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承德和谐发展的迫切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人民调解员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奥运·调解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具体行动落实到活动的各项要求上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全面排查化解各种民间矛盾纠纷作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把为北京奥运会举办和富民强市“六项行动计划”落实营造和谐稳定环境作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落脚点,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八进工程”,全面开展“平安奥运·调解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全力以赴做好当前特别是奥运会举办期间的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

二、活动任务

(一)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

  (二)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处工作力度。

  (三)围绕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矛盾纠纷,积极介入土地征用补偿、城镇拆迁安置、劳动争议、土地流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四)积极做好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纠纷。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边排查、边宣传、边预防、边调处的原则;

(二)坚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的原则;

(三)坚持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

(四)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的原则;

(五)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确保奥运安全的原则。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司法局成立“平安奥运·调解先行”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调度、督查、总结、评比等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奥运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奥运·调解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心谋划,狠抓落实。各县(区)司法局要建立组织机构,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指导和督导,同时研究制定可行性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培训,搞好排查。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一次人民调解员大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百日”活动,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大规模、全方位的拉网式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做到县(区)不漏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同时,对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数据统计工作实行周报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另外,加强对特殊人群和重点人员的调查摸底和走访排查工作,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管控工作。

(三)强化功能,发挥作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三大功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一要强化预防矛盾纠纷功能。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网络密集、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了解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和潜在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切实防止民间矛盾纠纷激化而转化为刑事案件和引发群体性事件。二要强化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以人民调解“八进工程”为抓手,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和范围,进一步增强主动调解、依法调解、规范调解、公平调解的意识,在继续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促进民生问题的妥善解决。三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帮助群众释疑解惑,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宣传,及时总结。各县(区)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基础。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市司法局在承德电台开设的人民调解工作宣传专栏,加强对“平安奥运·调解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地好的措施、做法、经验将推荐到市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和在市局《司法行政工作简报》上刊发,大力营造主题实践活动氛围。同时注重培树、宣传和表彰活动先进典型,以推动此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此活动结束,各县(区)司法局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9月30日之前上报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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