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3/2008-0881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件编号: 承发改党字[2008]11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2008年本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精神,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六项工作为重点,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为全市发展改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
1、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同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在全委党员干部中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解决为谁掌权、为谁用权的问题,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试行)》,抓好年初教育制度、集中学习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树立廉洁意识,倡导廉洁风尚,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2、严格落实廉洁从政规定。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执行会议、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狠刹用公款大吃大喝、互吃互喝等奢侈浪费问题。落实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禁止各种名义的公款旅游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个人擅自决定建设项目立项、授意和内定项目中标对象以及违规干预资金使用等问题。
3、抓好廉政措施的落实。继续抓好“诺、践、述、评、考”廉工作。落实好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函询、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廉政档案等制度。继续开展“廉政假日”和“家庭助廉”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督促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一是要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二是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任何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自觉抵制和坚决纠正各种否定改革开放的错误思想。三是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
2、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重视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市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对违背科学发展观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提出的富民强市“六项行动计划”,结合部门职能和实际,全力推进“九大工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发改良好形象
1、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围绕行政许可事项和重要信访事项办理、惠民政策以及节能减排目标,推动机关效能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继续健全预审核、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保障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继续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扎实推进行政权力的动态公开。
2、深化民主评议作风活动。认真谋划2008年度本委作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搞好公开承诺、阳光服务、阳光热线、听证质询、践诺公示等活动;认真落实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针对我委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制定的以“落实六项行动计划实施九大工程”为重点的整改措施,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在理论武装上下功夫;团结奋进,合作共事,在增强战斗力上下功夫;勤奋敬业,廉洁自律,在加强廉政建设上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增强发展能力上下功夫”;把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主要工作任务,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有效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良好的发展改革部门形象。
3、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治理乱审批行为;二是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三是切实抓好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对未按批准的建设计划完工、决算、验收、移交的工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项目实施和决算验收、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切实发挥项目应有效益。
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招投标制度,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审批行为。加快推行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代建制”,探索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的有效途径。尽快制定出台《承德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健全投资决策机制,规范各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程序和要求。尽快制定出台《承德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2、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加大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执法检查力度。实行招投标代理机构比选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代理行为。会同监察部门、行业监督部门对比选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加强执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和专家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更换或补充,实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招投标协调联动机制,及时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创建公开、透明、竞争的市场环境。
五、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惩治腐败现象
1、突出查案重点。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办利用审批权、管理权、行政执法权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在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专项资金使用以及商业贿赂方面的案件。
2、严格依纪办案。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力争做到署实名举报件件有结果、件件有答复。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委党组书记、主任对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协助“一把手”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负重要领导责任;党组成员对其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科长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落实“一岗双责”,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进行分解,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责任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纪检组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主动适应反腐倡廉工作新形势,尽职尽责地履行好职责,协助党组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委中心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证。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现象要严格责任追究,按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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