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4/2008-0880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
文件编号: 承教政体[2008]38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教育(教体、文教)局,驻市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承德市教育局2008年学校防汛避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地、本单位工作方案,落实好各项防汛工作措施,确保我市学校汛期平安。
附:承德市教育局2008年学校防汛避险工作方案
2008年6月18日
附件:承德市教育局2008年学校防汛避险工作方案
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学校防汛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雷暴等自然灾害对全市学校造成的危害,保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防汛工作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防汛工作有关要求,本着“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防洪法》为依据,切实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努力减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承德市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德利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魏宝林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谦 市教育局副局长
纪正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肖振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路本壮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杨玉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市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区教育局主管局长;驻市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组下设防汛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思政体卫(法规)科,李国凡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区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防汛工作主要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①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③全面掌握和部署全市各学校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校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④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2)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①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市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②宣传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③建立健全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④负责学校防汛救灾基本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⑤负责与上级防汛救灾指挥部门的联系、联络工作,并开展防汛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⑥传达上级发布的汛情预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⑦根据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下达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策;⑧必要时到现场监测灾情或检查督办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⑨统一安排、调运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和人员;⑩负责接待上级领导的视察、检查及群众来访。
四、防汛工作主要任务
1、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学校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
2、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管线、人防工事、各种设施,要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度汛要求。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督促其制定一个在有汛情的情况下的应急方案和措施。
3、各校在汛期前要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抢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抢险、救护知识和自身防护技能。加强对学生的汛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4、各校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工具的准备和储备工作,特别是生活急需用品要充足,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教职工的生活在汛期的正常运行。
5、建立汛期值班、观测制度和应急救援反应机制。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要加强对汛期学校危房及周围可能发生的滑坡、洪水、泥石流等安全隐患的观测;要有应急救援预案,预案要有报警信号、撤离路线、撤离的安全地点等;D级危房一律不得使用,同时要加强夜间值班,巡查制度;切实落实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6、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好防汛知识和汛情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大力宣传防汛、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7、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在汛期,要及时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发布汛情和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发动教职工、学生和居民积极参与,进行自救和互救。
9、在汛期,根据受灾情况和抢险需要,及时派出防汛抢险人员进行抢救,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0、在汛期,要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社会情绪,防止和制止汛情的误传、谣传。
五、抢险救灾措施
(一)汛情预警,由气象部门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及解除。预警分四级,相应措施如下:
1、汛情IV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2、汛情Ⅲ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蓝色预警的基础上,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汛情Ⅱ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挥机构人员、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
4、汛情Ⅰ级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在汛情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赶赴所分管学校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有上学学生的学校、幼儿园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停止上课,并转移到安全的避雨场所。
(二)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三)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四)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向市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六)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七)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八)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九)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庭受灾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十)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落实措施:
1、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教育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2、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为成员的学校防汛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路队管理,及时做好上学、放学路途防汛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汛期内,要求家长护送学生上学,接学生放学回家,若有特殊情况可由家长申请学校就近安排教师护送到亲戚家。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必须请假。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掌握最新防汛情况。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通知或遇到紧急险情时,应及时向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5、及时准确发布各种防汛救灾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6、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抢险队、救护队、治安保卫组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学校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
9、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和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10、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市教育局防汛领导组将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11、在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注:市教育局学校防汛领导小组值班电话:2131283、2131559
领导小组组长胡德利电话:2131519
领导小组副组长路本壮电话:2131568、13932401073
领导小组副组长杨玉艳电话:2131299、13832482078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国凡电话:2131505、13932480498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