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1/2008-0878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文件编号: 承司[2008]7号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承德市委宣传部承德市司法局承德市文化局承德市体育局承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
2008-06-13   15时33分 浏览次数:

各县(区)委宣传部,司法局、文化局、体育局、法宣办,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今年,北京将举办第29届奥运会,这是全国人民共同关注的一件大事。我市毗邻北京,大力开展迎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法制宣传活动。

一、宣传重点

(一)大力加强法制精神和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我国政府为承办北京奥运会所承担的国际义务,介绍国际惯例、奥林匹克规则等知识;

(二)大力加强奥运会服务和保障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城市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等法律规定;

(三)大力加强有关公共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食品安全、医药卫生防疫、大型活动安全检查等法律规定;

(四)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依法筹备和组织竞赛、依法规范社会服务、依法开展志愿者活动等法律规定;

(五)大力加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和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保护、文物保护和奥林匹克标志的依法使用等法律规定。

二、活动安排

活动期间,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县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广泛开展咨询、法制讲座、法制展览、以案说法、法制文艺、法制短信、法律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要在北京奥运会倒计时100天、“6·23”国际奥林匹克日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期间,大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做好奥运筹备期间的经常性宣传。

市法宣办主要安排以下活动:

(一)4月30日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在承德市武烈路悬挂“人文奥运 法治同行”等奥运法制宣传标语。

(二)5月20日,在市中心广场统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三)6月中旬,在小热河广场举办一场“迎奥运法制文艺晚会”。

(四)开展“奥运法制进社区”、“奥运法制进乡村”宣传活动。届时市法宣办将向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免费发放农村实用法律知识手册、社区居民法律知识手册。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印制法制宣传资料,并在奥运会倒计时100天(4月30日)时悬挂法制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迎奥运法制宣传活动作为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营造全社会法治环境,服务奥运,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要将此次活动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相结合,以服务奥运、贴近群众为原则,因地制宜地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拓宽渠道,丰富载体,提高效果。各新闻媒体要认真做好奥运法制新闻宣传,积极组织策划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扩大奥运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要将奥运法制宣传作为“护城河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动态普法,法随人行”。

各县区、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结合地方特点研究制定奥运法制宣传计划,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把奥运法制宣传工作抓紧抓实。要把奥运法制宣传与“法律八进”等活动有机结合,实现奥运法律知识和法制精神走进社会生活、走进千家万户;要把奥运法制宣传与奥运法律服务有机结合,通过志愿者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等途径,推动奥运法治实践,让法治为奥运服务,为体育事业繁荣发展服务。

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活动方案及进展情况及时报市法宣办。

中共承德市委宣传部 承德市司法局

承德市文化局 承德市体育局

承德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迎奥运法制宣传口号

1、喜迎奥运 与法同行

2、人文奥运 法治同行

3、传播奥林匹克知识 弘扬法治奥运精神

4、迎奥运 讲文明 树新风

5、迎奥运 学法律 守交规

6、创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7、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法制观念

8、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9、为承德争光 为奥运添彩

10、建设法治承德 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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