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9/2008-0014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运管处简介
2008-05-22   10时36分 浏览次数:

承德市运输管理处成立于1984年,是承德市交通局下属的科级单位。机关下设办公室、财务科、政工科、计统科、法规科、执法室、稽查支队、客运一、二、三科、货运科、车辆管理科、驾管科、规费征收科、行政许可受理中心等16个科室。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7人,其中党员22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占职工总数93.1%。离休人员6名,退休人员38名,提前离岗人员7名。

一、行业管理的范围和重点

承德市运输管理处担负对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任务。在行业管理方面,接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与监督。行业管理的范围包括全市道路运输长途客运、货物运输、搬运装卸、汽车维修、车辆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设立和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管理,对上述行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行业管理的重点是营运性道路运输,即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

二、行业管理的基本目标

维护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道路运输业的需求。

三、行业管理的原则

我处始终坚持统一管理、合理配置、多家经营、协调发展、保护正当竞争、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原则,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我处各业务科室岗位职责

1、客运一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制定全市旅客运输发展规划。搞好运力宏观调控,掌握旅客的流量、流向和流时,保持运力与运量的基本平衡。负责对各县、区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和服务。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客运的经营许可、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工作,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协同物价部门对价格标准进行修订。负责客运车辆的年度审验工作。负责对全市旅客运输业户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做好信访和群众投诉、举报的查证落实工作。负责汽车站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与管理,严格按照“三优三化”标准进行考核验收,严把“三关”,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开展长途和旅游客运市场的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探索客运管理新途径、新方法。

2、客运二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出租客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制定全市发展规划。负责对县、区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负责市场调研,掌握市场需求,严格市场准入条件,保持运力与运量的基本平衡。负责全市出租汽车业户的开业、停业、歇业管理,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同物价部门对价格标准进行修订。负责对全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发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负责出租汽车市场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市场秩序。做好群众信访和举报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的年度审验工作。

3、客运三科

负责市区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和道路客运线路经营许可、变更与延续的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客运车辆营运证的年度审验的审核工作。负责市区营运车辆包车标志牌的发放、回收和管理及节假日加班车的调配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台帐、档案,负责各类统计数字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负责各汽车站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市区客运经营业户及外埠进市客运业户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4、货运科基本情况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对各县、区货运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制定货物运输经营行为规范,落实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实施监督与处罚,促进行业协调、健康发展。负责对各县、区运管所有关普通货物运输的行政许可内容,进行备案受理市区普通货物运输的行政许可申请,审查申请材料,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受理全市危险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零担运输、大件运输、专用厢式货车、运输服务业、货运站等行政许可申请,审查申请材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初审上报。组织全市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年度查验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货运经营者制定应急预案。负责全市货运行业统计和数据分析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做好货运管理的各项基础台帐工作。负责全市货物运单发放、使用、管理,执行货物运输合同管理规定,做好运输纠纷的调节和仲裁工作。负责制定全市运输服务业、危货运输从业人员的上岗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道路货物运输、搬运装卸和运输服务业价格及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提出调整和完善意见。负责货运市场的调研、提出培育、建立和规范我市物流业的规划和管理意见。

5、车管科基本情况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交通部门有关汽车维修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定。负责制定实施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发展规划,并做好监督、考核、协调、管理工作,积极推广汽车维修、检测、诊断新技术。负责组织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专家评审和一类汽车维修企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开业评审、认定、申报及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汽车维修、车辆技术检测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上岗证的核发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汽车专业二级维护竞赛及岗位练兵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时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汽车维修、检测行业的统计资料,并做好市场调查和分析预测工作。负责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工时定额的制定、管理和监督。负责汽车维修业户的汽车维修质量、质量监督、质量信誉考核,以及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市区机动车维修业户的开业许可审核和经营许可证考核工作。负责市区汽车维修及车辆技术管理的实施工作。

6、驾管科基本情况

贯彻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驾驶员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市驾驶员培训行业的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负责全市驾驶员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对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初审和上报工作,搞好驾校的宏观调控工作。负责对驾校教练车辆和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驾校学员驾驶理论及驾驶操作的统一考试,以及核发结业证书工作。负责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工作,组织考试并核发从业资格证。负责对驾校培训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对驾校的收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7、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受理中心

受理新增道路客运班线(含普通公路客运班线、高速公路客运班线、旅游班线)的经营申请;新增营运客车申请;受理道路货物运输(含非经营性和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申请;危货运输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上岗资格认定申请;受理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受理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受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经营申请;受理道路运输经营者歇业申请;受理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转籍、过户申请;受理道路运输经营者合并、分立、迁移、变更经营范围申请;负责道路运输证件的发放管理、丢失证件补办、业户及车辆台账、档案建立。根据道路运输经营者申请的不同种类,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及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按科室职责,予以分发交办,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告知补办事项,填写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许可及相关事项通知书。对已办结事项,负责通知申请人。

8、道路运政稽查支队职责

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对全市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制定本市运政稽查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对所辖县(区)运政稽查大队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和检查。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道路运政联合稽查,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处交办的各项稽查工作任务。组织全市稽查人员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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