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3/2008-10419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编号: 承市劳社(2005)1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现将《2005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与承市劳社[2005]1号文件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工作要点 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5年3月17日印发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冀劳社[2005]6号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2005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劳动保障 工作要点 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5年3月7日印发
2005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05年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两大改革,抓好三个工程,提高四种能力,协调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实现新的跨越。一条主线就是构建和谐河北;两大改革是在全省基本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的并轨、启动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三个工程即就业再就业民心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金保工程;四种能力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保障能力、多元化复杂化形势下的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就业结构矛盾突出情况下的职业技能培训能力、面对战略机遇期劳动保障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
一、继续实施好民心工程,进一步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
(一)落实就业再就业任务目标。继续精心实施民心工程,将
全年新增就业36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万人(其中“4050”
人员再就业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的任务目标层
层分解,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继续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重点解
决好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和困难群体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继续加大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在进一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的同时,针对小额贷款、主辅分离政策落实难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落实再就业资金的制度性安排,加强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就业服务。逐步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
备的市级劳动力市场,强化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职能,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的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继续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完善失业登记与就业服务、失业保险相衔接的工作流程,广泛开展人本服务。进一步加强就业训练工作,继续加大阳光工程组织推动力度,在抓好资金保障的基础上,加快工程实施进度,做到宣传与发动相结合、培训方式与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相结合、技能培训与品牌劳务输出相结合、技能培训与跟踪服务相结合,全年培训100万人以上。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免费再就业培训、职业学校就业前训练、非国有企业劳动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等训练工作。
(四)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建立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加快建立统一登记和统一就业服务制度,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强化政府搭台、市场推动、信息引导和规范服务,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水平;拓展培训就业渠道,增加境外就业人数;积极推进农村就业工作。开展“劳务经济、城乡统筹、失地农民、项目带动、特色经济”五类农村就业试点,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逐步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五)建立完善失业调控机制。落实有关规定,把握好国有企
业关闭破产、改组改制、经济性裁员和并轨工作的步骤,并与促进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防止失业过于集中,失业率急剧攀升。
(六)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轨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下岗职工基
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并轨人员
实现再就业。
(七)统筹做好其它方面的就业工作。开展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和妇女就业调查研究,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针对性,提高上述人群的就业率;完善政策,加强管理,规范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来华就业行为。
二、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八)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坚持现有的工作制度、工作要求和
筹资渠道,加强重点监控,严格发放责任,巩固两个确保成果,防止出现新的拖欠。
(九)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
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全年企业养老保险扩面15万人,失业保险扩面10万人,医疗保险扩面30万人,工伤保险扩面100万人,生育保险扩面15万人。
(十)继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和政策。进一步改革企业基本养
老金计发办法,加快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积极推进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配合事业单位改革,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见;抓紧制定《河北省职工养老保险条例》,争取早日出台。
(十一)扩大并规范社会化管理服务。落实“巩固、提高、拓展、规范”的工作原则,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扩大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内容,规范和完善工作制度,全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5%,其中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65%。
(十二)做好失业保险工作。进一步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充分
发挥其调控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研究实施拓宽基金使用范围的有效办法;建立“三条保障线”与促进再就业联动机制和失业保险监测机制;进一步修订《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范失业保险制度。
(十三)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工作。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尽快建立
补充医疗保险;认真研究和解决困难企业尤其是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加强基金的征收、管理和支付;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建立信誉等级制度;认真落实医疗保险“三率”控制办法;积极探索医疗生育保险管理一体化管理方式,稳步推进生育保险工作。
(十四)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政策和标准,
加快建立行政管理、劳动能力鉴定和业务经办衔接配套的工作机
构;完善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工作程序。
(十五)稳步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以城市郊区和城市化发
展较快的地区为重点,扩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积极开展小城镇农转非人员、农民工、计划生育对象、农村中有稳定收入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全年扩面4万人;探索建立农保基金运营机制和监管体系,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防范基金风险。
(十六)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和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继续加
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人数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的稽
核;完善社会保障监督机制,建立监督协调制度和非现场监督制
度,抓好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制试点,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规范其职责,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进基金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开展社保基金专项监督检查,全面开展反欺诈工作;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积极探索市场运营管理制度。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制定实施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配套措施,积极做好培训、引导、支持、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大力推进三年两万五千新技师培养计划,全年培养新技师8000人;在省委人才工作协调办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河北省高技能人才表彰大会的筹备工作。
(十八)加快发展技工教育。不断扩充教育资源,扩大技工学
校招生规模,全年招生4.5万人;逐步推开技工学校质量管理标准试用范围,制定实施技师学院教学计划,研究对技师进行学制培养的有效途径。
(十九)继续扩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扩大鉴定范围,增加鉴
定人数;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大力推动各类高等院校和企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企业内以业绩评定为主的技师考评办法,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全年职业技能鉴定25万人。
(二十)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健康发展。实现民办职业培训
学校与公办技工学校管理服务的一视同仁,把民办职业培训事业
做大做强,全年培训技术工人20万人;建立民办学校诚信制度,依法查处欺诈行为。
四、强化三方协商和工资宏观调控机制,提高劳动关系协调能力
(二十一)继续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加强与工会、企
业家协会的工作配合,提高三方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企业民主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十二)不断推进劳动合同管理。认真落实《集体合同规定》,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改制重组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工作;指导企业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新型劳动关系;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建筑施工企业为重点,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并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十三)继续做好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完善相关政
策,严格对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备案,分类处理劳动关系;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安置、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和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的遗留问题。
(二十四)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继续推进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
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工作;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逐步形成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工资行为。
(二十五)切实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和稳定工作。积极建立企业
内部调解、区域性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和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研究试行仲裁员资格准入制度及职业等级制度,提高仲裁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对劳资矛盾比较突出,群体性事件多发的地区和行业,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建立解决问题的机制;完善信息报告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妥善处置集体上访。
五、加强法制建设和监察队伍建设,提高劳动保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六)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法规、规章草案及规
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行为。
(二十七)继续推进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市、县
两级监察机构力量,保证人员和工作经费,并向用工较多的乡镇、
街道延伸,力争建立起省、市、县、乡四级监察网络。
(二十八)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立和完善监察目
标管理、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奖惩等基本制度,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改进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杜绝行政不作为现象;完善监察员培训考核制度,加强案例分析,提高办案水平。
(二十九)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贯彻《条例》,在继续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年度书面审查的基础上,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欺诈行为,依法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延长试用期、压低克扣拖欠工资、偷逃社会保险费以及非法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净化劳动力市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重点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启动,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十)建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快制定企业守法
诚信档案实施办法,推行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形成失信惩戒、守信受益的机制,实行分类监管,预防和减少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加强基础工作,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发展
(三十一)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依托覆盖街道社区的
劳动保障工作网络,建立经常化的政策宣传和政策咨询制度,配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做好“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三十二)推进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继续
完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组织建设,加强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
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街道社区平台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三十三)着力推进金保工程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按照
《河北省金保工程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坚持“完整、正确、统一、及时、安全”的原则,完成《河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制定和项目立项工作,积极拓展联网业务应用,加强市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加快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和劳动就业信息管理平台等统一软件开发应用步伐,抓好金保工程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和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系统建设。
(三十四)加强和改进规划统计工作。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准备工作;加强预测分析,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会审制度,加强抽样调查和统计成果的利用,开展统计分析报告评优活动;开展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抽样调查。
(三十五)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贯彻落实26条便民措施,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对各项资金和基金的监管,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素质。
(三十六)做好劳动保障宣传、政务信息和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畅通政务信息渠道,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网的应用,提高政务信息数量和质量;坚持劳动保障新闻发布制度;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考核体系,组织劳动保障信息宣传工作表彰活动;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宣传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办好劳动保障期刊,努力提高信息宣传工作质量和实效;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在求高效和务实上下功夫,做到重点突出、督查到位、落实有力,反馈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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