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30/2008-1038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承国资字[2006]40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2008-05-21   10时35分 浏览次数:

承国资字[2006]40号

承德市国资委

关于开展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担负起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牵头责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确保国有资产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入开展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特制定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成份多样化、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竞争激烈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在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时有发生且愈演愈烈,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已经成为经济生活和企业改革中亟待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时代的要求和历史的重托,责任重大,刻不容缓。

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有序流转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广大职工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是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

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突出重点部位,抓住关键环节,扎实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国有企业、中介机构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和在国有改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政策,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做到坚决治理和有效保护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认真查处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坚决纠正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针对容易产生商业贿赂的部位和环节,从决策和执行上加以规范,建立防治产权领域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不断铲除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

重点治理国有资产转让中不执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转让方案审批手续;串通中介机构有意隐匿或核销国有资产、低估低评国有资产、压低国有资产转让价格;国有产权不进入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擅自批准国有产权协议转让;不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设定条件排斥意向受让方,私自透露涉密交易信息以及串通相关当事人暗箱操作等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贯彻实施《河北省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操作规则》,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四、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按照《承德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做好四个阶段的工作: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和培训教育阶段(4月29日—5月15日)。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产权交易领域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要岗位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通过张贴标语、召开学习动员会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了解掌握有关的政策法规,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动员和鼓励全体工作人员积极主动投身到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来,自觉抵制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处理问题阶段(5月15日--8月31日)。组织委管企业、各国资办监管企业和机关相关科室对产权交易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及相关科室开展自查申报,收缴违法所得,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作出反不正当交易承诺。二是进行情况分析,全面掌握产权交易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底数和所涉及的单位、人员的基本情况。三是组织处理,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的原则,对发现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自查出的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和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积极清退非法所得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四是及时反馈情况,对发现和处理的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进行及时曝光,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反馈。

第三阶段:巡查督导阶段(9月1日—9月20日)。国资委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委管企业、各国资办监管企业和机关相关科室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企业和相关科室对自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

第四阶段:整改建制阶段(9月21日—12月31日)。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督导组的整改意见,认真查找企业经营管理和产权交易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内控机制,树立以守法经营、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改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依法查处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坚持把查处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案件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效果。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实施实名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企业内部人员、同类企业举报投诉,从中发现案件线索。重点查处企业单位及个人为了获取交易机会、交易条件或其他利益向机关工作人员、中介机构或行业组织相关人员行贿的案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活动,获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案件;违反《河北省企业国有产权公开转让操作规则》规定的案件。

六、加强对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国资委成立“治理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曹建平

副组长:关立军、赵宇峰、郑淑琴、王克文、宋玉平、王国维、王瑞德、王惠民、王泽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瑞德

副主任:王克文

工作人员:王国顺、沈泽棋、陈永越、金德群、王海军、梁晓红

工作分工:具体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产权科、统评科密切配合,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协作,合力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承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6年4月29日

主题词: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

?????????????????报:市纪委

发:各国资办、委管企业、委内各科室

承德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2006年4月29日印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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