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3/2008-1036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承市劳社办(2004)104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集体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8-05-21   10时28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市直有关部门及市属集体企业:

现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集体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冀劳社办[2004]14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企业 工效挂钩 通知

抄送:承德市国家税务局

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4年7月30日印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通知)

冀劳社办[2004]141号

关于做好2004年集体企业

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及省属集体企业:

为了做好2003年工效挂钩方案执行情况的清算工作,并核定2004年集体企业工效挂钩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3年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和方案审核,由同级企业管理部门初审签章后,报同级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于6月底前核审后批复下达。

二、企业呈报材料前,要做好《工资清算表》中有关数据的自审工作,重点审核《工资清算表》中的数据《会计年报表》和《劳动统计年报表》中的相关数据的一致性。数据不一致的,应作出说明。

三、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改组改造或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办法后,工资总额仍按照“两低于”的原则,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掌握。

附件:省属集体企业方案上报时间安排(略)

二OO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企业 工效挂钩 通知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04年6月10日印发

分享到微信X

用微信“扫一扫”,点击右上角分享按钮,
即可将网页分享给您的微信好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