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08-0937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字〔2005〕47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学校、幼儿园: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优化校园安全环境,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责任重大。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执行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狠抓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相关部门经常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将学校安全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制定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体系。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和学校,今后,在学校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等活动中,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要做到: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在开展各项校内教学工作,举办各种校内外活动,都必须以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作为前提。各地、各学校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抓好学校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学活动相结合,将安全知识渗透到相关学科进行教育。要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等规律,定期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传染疾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汛、防震及预防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都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救自护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要认真贯彻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切实把保护学生安全,预防学生伤害的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对各类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开展集体活动,要精心组织,对交通、食宿等涉及师生安全的问题,要有妥善的安排,做到安全第一;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的监管,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水源等易发生事故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不断研究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公寓安全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凡是有学生寄宿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并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要认真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消防法》等有关法规,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教育,保持校内通道和建筑物通道畅通。要定期检查用电线路和设备,以确保学校用电安全。
加强学校治安保卫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出入人员的管理,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学校。对学校内部重点位置要加强人防、物防,有条件的要配置监控设备。并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值班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坚持值班制度,节假日、敏感时期学校领导要轮流值班,保卫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严禁师生及外来人员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对学生打架斗殴要及时制止并严加管教。要加强校园周边网吧、录像室、游艺机室、卡拉OK厅、发廊和浴室等营业场所的整治力度。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学校门前要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划出人行横道线,开辟学生安全过往的“绿色通道”。小学要继续实行学生小黄帽和路队制度。学生上学、放学时间要安排教师在校门前值班。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安全标准,禁止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上学、放学或重大活动人流高峰时段,交警部门要有执勤人员协助疏导交通。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教师资格审查力度,凡是不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一律要调离学校。尤其是教职工、聘用人员和临时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要全面排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认真清理整顿不合格的办学机构,督查学校和幼儿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落实情况和领导责任追究制的实施情况。
加强校舍建设和维护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工作的力度,坚决消除危房隐患。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校舍以及校园配套设施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基本建设规范、标准和程序。新建校舍未经质检部门验收,一律不准使用。学校要加强对校舍安全的监控,发现危房要立即停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避患措施,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
四、进一步净化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理力度。要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依法治校等活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要强化学校内部管理,特别是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和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守护等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改善内部治安保卫设施。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专群结合、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治安防范体系。要尽可能地利用科技手段,努力提高安全创建工作的科技含量。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重点部门、关键部位配置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人员的经费落实。继续做好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关心学生生活,关注弱势群体,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对于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城市下岗职工家庭等的学生,积极开展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等扶贫帮困工作,解决他们的就学问题。对于因升学、就业、恋爱、经济贫困等问题造成心理有障碍的学生,要给予特别关心,积极稳妥地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帮助他们调适心态,化解心理矛盾,防止发生偏激行为。要认真做好矛盾排查工作。对于关系教师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对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和极个别可能蓄意制造事端的人员,要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对于教师和学生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要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认真调解,公平处理。
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目前,中小学危房仍是危害中小学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抓紧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要将学校幼儿园食堂的改造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统筹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贯彻“一保安全,二保发展”的原则,在资金安排上首先要保证消除安全隐患所必需的经费,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学校要积极通过学校自筹、利用社会资金和合理统筹安排政府各项投入等办法,保证安全工作经费的落实。对陈旧老化的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和老旧房屋要抓紧改造、对超负荷运转的电网的改造工作要限期完成,对木质结构房屋要加大改造力度,对其中火灾隐患特别严重的要下决心停止使用。要加强消防设施的改造与建设,努力建立先进有效的监控预报警系统,一时无法全部做到的、要先对重点部位、重点建筑设施予以保证。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身无法解决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七、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学校安全工作的条件和设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内部安全保卫机构建设,配备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安全工作。保卫部门要按照编制配齐人,并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改善他们的卫生和工作环境。学校日常保卫工作经费要列入预算,予以保证。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继续完善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工作预案,对组织领导、人员组成、生命财产救护、后勤物资保障、应急措施和重要信息的采集、发布等做出明确规定。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建设,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并做到准确、全面,不得隐瞒不报、漏报。
近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组织一次安全大排查,对每一个学校、每一个年级、每一个班逐一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并将检查情况于6月底之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教育局。
二00五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 工作 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6月13日印
(共印4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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