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3/2008-0934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编号: 承市劳社(2007)68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57号、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6]31号文件和河北省劳动厅近日在石家庄召开的全省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座谈会精神,决定今年7、8、9三个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一场扩面、征缴工作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的重大部署和总体要求,以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为重点,按照我市“平安计划”的安排,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权益;按照劳动部、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要求和安排,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残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重点
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活动在我市实施重点是:
(一)、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二)、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各类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三)、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四)、其它使用农民工的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五)、加大参保企业缴费基数核定、缴费基数稽核、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征缴任务。
三、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意见》【承市政(2006)168号】使我市辖区内的所有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必须全部参加工伤保险。重点对已参加工伤保险但未全员参保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这类企业实现全员参保。
(二)、认真执行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承市劳社[2006]58号文件,确保所有工程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三)、按照省直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劳社[2006]31号文件和我市四部门联合转发省直四部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承市劳社[2006]118号文件的口径,做到应保尽保、全部参保。
(四)、对已经参加工伤保险但未全员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参保企业做到全员参保。
(五)、加强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把工伤保险实名制落到实处;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做到标识清楚,分类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各县、区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各类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企业、建筑施工项目和其他生产企业及事业单位进行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扩面底数,掌握本区域内各类型企业一共有多少户、已参保的多少户、未参保的多少户、参保了未全员参保的多少户,明确主攻方向,扎扎实实开展好扩面、征缴专项活动,确保收到工作实效,确保圆满完成省厅下达给我市的年末参保人数、净增参保人数、事业单位参保人数、农民工参保人数目标任务。
(二)、建立协查机制。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在同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要在所在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没有全员参加养老保险,其余部分人员也要在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
(三)、建立调度督办机制。自7月份开展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活动后,各县区每月末都要将本月开展专项活动情况、效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社会保险局工伤保险科,工伤保险科汇总后以信息形式在网上予以公布。
(四)、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制”制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承发[2003]1号承市政[2003]45号和承市政(2006)16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企业不能评先评优,单位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评为各类先进及劳动模范,不得兑现目标和年薪奖。
(五)、抓好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是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县、区要按照承市劳社[2006]118号文件规定,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尽快出台办法,尽快启动,展开这项工作,力争在这次专项活动的时限内按冀劳社[2006]31号文件口径全部纳入统筹范围。
(六)、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强制手段。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承市劳社[2005]53号)和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和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承市劳社[2006]58号)等文件规定,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频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各县、区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出台相关文件,使我市区域内的高风险企业全部全员参加工伤保险。
(七)、各县、区要借助我市开展的综合执法大检查的有利契机与劳动监察、稽核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矿山、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及其他应参保企业参保情况、缴费基数、缴费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力争在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上有新的突破。
(八)、各县、区要在扩面征缴专项活动中,紧紧抓住事业单位参保、建筑业参保和农民工参保这三个扩面重点不放松,按照2007年1—6月承德市工伤保险扩面、征缴进展情况分析表中省厅下达给我市的企业净增参保人数10000人,年末参保职工达到164904人,事业单位参保人数达到37000人,在企业参保人数中农民工参保要达到67000人,农民工比2006年净增31000人,全年征缴工伤保险费3200万元的指标,齐心协力,攻坚作战,开拓进取,做到参保单位人员入库、基金到账,抓出成效,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扩面、征缴目标任务。
(九)、各县、区一定要明确统计负责领导,落实责任人,理顺报送渠道。不管机构和职能如何调整,统计工作不能受影响,要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建立统计数据异常情况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统计数据分析。
(十)、提升工伤保险信息化水平。按照“信息社会保险”的要求,以加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抓手,本着即能满足当前需要,又为未来发展留有相应的空间和余地;即满足本县区管理的需要,又要兼顾全市联网乃至开展全省全国网上监测预警的需要,强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伤残职工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础数据库,不断提升工伤保险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水平。
(十一)、加强对各县区工伤保险工作的督导检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扩面、征缴专项活动和2007年度目标责任的要求,定于7月中下旬对各县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人数、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费率的制定与执行情况,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缴费基数的确定、工伤保险费征缴情况、调剂金、储备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工伤保险实名制的落实情况、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程序以及工伤保险是否实行了计算机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县区按上述内容做好准备,积极开展工作。
(十二)、加强领导和宣传。为加强对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活动的领导,成立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扩面、征缴领导小组:
组 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学
副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滕绍春
市社会保险局局长 冯 伟
成 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李竹柏
市社会保险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高秀兰
市社会保险局工伤保险科副科长 敖笑战
市社会保险局工伤保险科副科长 吴建国
市社会保险局工伤保险科 王青青
下设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活动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市社会保险局局长 冯 伟
具体工作人员:高秀兰 敖笑战 吴建国 王青青
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认真谋划专项活动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工伤保险宣传和培训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好这项活动,确保收到工作实效,各县、区工伤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名单、扩面计划和这次专项活动安排要求于7月15日前报市社会保险局。各县、区要在9月20日将此次专项活动总结报市社会保险局工伤保险科。
附:承德市2007年1—6月工伤保险扩面征缴进展情况分析表
二OO七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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