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21/2008-1044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件编号: 承牧政(2008)38号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2008-05-20   11时30分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水产主管局:

为加强水产品药残监控,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水产品,根据《河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办法》、《河北省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及《河北省渔业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水产品安全是动物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水产品质量,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是各级畜牧水产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县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明确专人,认真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除此之外,必须按要求将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时配备到位,尤其是已建立了水生动物防检疫站的宽城,应发挥检疫站的作用,尽快启动检疫实验室。

二、建章立制,强化对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县区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严格管理,规范检测方法和程序,加强监测人员的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检测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各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自检或委托检测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对水产品生产基地的抽检是否做到覆盖100%;市本级对批发市场、超市、配送中心是否做到每半月抽检一次。

三、明确检测项目,严格检测程序

样品抽样工作由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统筹安排,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进行检验。由各县区水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抽样、送样,按规定要求做好抽样、样品登记、保存、交接工作,各县区检测任务见附表。

1、抽样地点和品种。抽样地点为市内水产养殖场及批发市场和超市;品种为花鲢、白鲢、草鱼、鲤鱼、虾、蟹及海产品等。

2、抽样方法和工作程序

⑴严格按照水产行业标准SC/T 3016-2004《水产品抽样方法》的规定组织抽样。

⑵抽样人员应主动向被抽检单位出示抽样通知书或介绍信及抽样人员的工作证。

⑶抽样人员应在现场认真填写抽样单,抽样单填写信息应齐全、准确、字迹清楚,有可追溯性,抽样单分为三份,组织抽样单位、受检单位和检测单位各一份。

市畜禽水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要认真核对样品与送样单,并做好登记,如有不符,不得收样;接收样品后,要及时安排检验,按时上报检验结果。

⑷抽样人员按抽样程序进行样品编号、封样及留样,抽取样品的数量及质量应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检测样品取水产品的肌肉部分,保证每个试样不少于400克,分为两份,其中一份用于检测一份留样备查。

3、检测依据和项目。检测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第235号和783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检测项目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绿、环丙沙星、乙烯雌酚、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

四、抓好阳性(超标)结,搞好信息反馈。

检测单位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将检测报告市局,市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分别将检测报告报送省局和送交被抽检单位。对产地药物阳性(超标)样品要及时查封现场,并在6小时内上报市局、省局,并依法尽快处置,结案后及时续报处置结果。

市本级对市场的检测结果每半月上报省局一次。阳性检测结果24小时内上报省局,并依法尽快落实相应处罚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处罚和移交结果及时续报省局。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组织落实,在做好协调、督促检查的同时,对承担抽样单位给予必要支持。要采取有利措施,按规定要求完成残留抽、送样工作,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完成情况将做为年终考核主要内容。

附件:

1 :承德市2008年水产品药残留抽样任务计划表

2 :水产品产地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取样单

3:水产品产地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取样单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承德市2008年水产品药残留抽样任务计划表

取样日期品种和数量采样点

1月草鱼2个、鲤鱼2个营子

2月草鱼2个、鲤鱼2个围场

3月草鱼2个、鲤鱼2个双滦

4月花鲢2个、白鲢2个滦平

5月花鲢2个、白鲢2个兴隆、丰宁

6月草鱼2个、鲤鱼2个宽城、承德县

7月草鱼2个、鲤鱼2个双桥、隆化

8月草鱼2个、鲤鱼2个滦平、营子

9月草鱼2个、鲤鱼2个平泉、围场

10月草鱼2个、鲤鱼2个双滦、丰宁

11月花鲢2个、白鲢2个兴隆、宽城

12月草鱼2个、鲤鱼2个隆化、双桥

合计

若有突发事件,将临时调整抽样品种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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