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08-10284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2006﹞41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承德市人民政府大型会议组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大型会议
组织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府系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大型会议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组织管理办法所规范的会议是指国家、省、市召开的大型综合性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由市政府承办的规模较大、与会部门较多的综合性会议;市政府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安排部署阶段性或全年重点工作所召开的大型会议,包括市政府全体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等。
第三条 市政府办公室是总体负责大型会议组织、协调部门;市政府监察局是检查大型会议纪律情况的监督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组织落实大型会议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 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讲政治、讲大局、负责任、守纪律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会议组织工作,自觉地遵守会议纪律,切实改进会风,集中精力开好会,做到严肃认真、高效务实,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会议组织
第五条 市政府办公室按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办公室主任对大型会议的签批意见,责成相关科室负责大型会议的组织、协调、落实及信息反馈工作。
第六条 会议通知及会议室安排。会议召开之前,市政府办公室至少提前一天(紧急情况除外)以书面形式通知与会部门办公室,并执行会议通知领取登记制度。会议通知包括:会议名称、会议主题、会期、参加人员范围、开会时间和地点、需准备的材料或其它要求等。与会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便尽快安排参会人员。要提前一天做好会议室预定、会场布置、会标悬挂、音响设备、桌签摆放等工作。
第七条 会议签到及与会情况反馈。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监察局具体负责会议考勤工作,工作人员提前三十分钟到会场组织签到。各参会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并严格执行与会个人签到制度。会议开始后,工作人员及时对参加会议人员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报会议组织领导。
会议请假
第八条 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明确规定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得请假。凡已自行安排会议和活动与大型会议有冲突的,应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确保正常参会;因出差,在外学习、考察或市级领导已安排其它工作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要向市政府组织会议的领导报告详细事由,并明确相关同志代为参会,经同意后,方可请假;未经会议组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代会。对无故缺席会议的,将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条 严格会议报到制度。大型会议需要提前报到的,要严格按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要向会议组织领导说明原因,最迟应在会前5分钟履行报到手续,没有履行报到手续又没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席会议对待。
会议纪律
第十条 严格入场秩序。参会人员原则上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或早退。进入会场时,不得高声喧哗。进入会场前要自觉关掉手机和其他通讯工具。需佩带证件或有着装要求的,应按要求进入会场。会场布置有座次或桌签的,要严格对号入座。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参会人员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严禁随意离开会场,不准在会场内吸烟,不准在会场来回走动,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接听和拨打手机,不得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严禁在会场打瞌睡。
第十二条 严格离场秩序。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整理好个人随身物品,不得任意遗弃会议文件或其它资料。离开时,要注意公务礼节,依次离开会场。
会议监察
第十三条 把执行会议纪律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公务员考核以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建立会风督查通报及会风督查考核制度。市政府监察局派工作人员对会风会纪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会议纪律情况,第一次点名批评,第二次给予通报,并由一把手向市政府说明情况,第三次记入年终考核,单位和个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主题词:印发 管理办法 通知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12日印
(共印3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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