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02/2008-1009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承市政办﹝2007﹞35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2008-05-20   14时41分 浏览次数: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承德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自职能认真贯彻落实。

附:1、承德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

2、全市森林防火值班电话及友邻单位电话

二00七的四月十六日

承德市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自然灾害,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对全市的政治、经济和生态环境都有重大影响。为做好我市的森林防火工作,周密组织,科学决策,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快速有效地扑救可能发生的重大森林火灾,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和《承德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如下:

一、《预案》实施范围

全市乡镇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林场以上森林经营单位,都要编制本级《预案》,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森防指)和森林经营单位按照本级《预案》进行妥善处置。

市人民政府森防指对下列森林火灾实施本《预案》,组织指挥扑救工作。

(一)市际交界处发生的森林火灾。

(二)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三)重点林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四)县际交界处发生的危害性大的森林火灾。

(五)四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六)火势凶猛,当地扑救困难,需要市支援的森林火灾。

二、森林火灾处置的基本程序

(一)逐级报告

1、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森防办)报告。

2、县(区)森防办接到火情报告后,根据火灾情况,要立即按规定向市森防办报告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火势发展趋势、已出动或到达的扑救人数、扑火机具情况、火场气象情况等。

(二)组织扑救

县(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对发生的森林火灾实施紧急处置和组织扑救。

(三)请求支援

发生火灾的县(区)在按县级《预案》难以有效控制火势的情况下,要向市森防办说明火灾发展趋势,提出请求支援的具体事项,市森防指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市级《预案》,实施支援或请求省支援。

三、市级《预案》的启动程序

(一)市森防办值班员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立即向市森防办主任报告。主任视情况逐级报告副指挥长、指挥长直至省森防办。

(二)市森防办主任根据火场实际情况或市森防指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火场,和县(区)有关领导一道组成扑火指挥部,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扑火指挥部建立后,要立即将其地点、通信联络方式、组成人员报市森防指挥中心。

(三)市森防指副指挥长、指挥长视情况到市森防指挥中心作阵指挥,必要时召集有关成员单位研究、部署火灾扑救工作或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赶赴火灾现场实施直接指挥。

四、市级《预案》的实施内容

(一)扑火指挥组织构成及职责

1、前指的组成及职责:

前线总指挥由前指组成人员中职务最高者担任,由其向上级领导报告火灾扑救情况,统一部署火灾发生地的扑火任务及人、财、物紧急调动,并依据本《预案》全权组织指挥扑救工作。前指成员由有关县(区)森防指指挥长、副指挥长、驻军部队首长及其他有关领导组成。前指下设扑救指挥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和现场保卫组,各工作组组长由前指总指挥按本《预案》指定。前指成立后,要立即将前指组成名单、地点及通信联络方式报市森防指挥中心。

前指的职责是:

(1)根据火灾现场实际,制定扑救火灾具体实施方案;

(2)统一组织、调动、部署和调整扑火力量;

(3)组织指挥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4)在火灾扑救过程中每半小时向市指挥中心报告一次火场及扑救情况。

2、扑救指挥组的组成及职责

扑救指挥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县(区)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担任,并抽调有扑火指挥经验的人员组成扑救指挥组。

扑救指挥组职责是:

(1)负责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

(2)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并随时向前指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出现的问题;

(3)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

(4)根据前指决定和现场实际,调整扑火作战方案,组织充足力量扑救、控制火势和余火清理;

(5)全部余火扑灭后,组织火场看守兵力部署,监督火场看守移交,组织扑火人员安全撤离。

3、后勤保障组的组成及职责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县(区)政府主管财政工作的领导担任,抽调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后勤保障组职责是:

(1)根据前指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机具、燃料、饮食等),保障前方扑火需要;

(2)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

(3)负责前方指挥所功能建设,特别是做好临时通信系统的组建和架设;

(4)负责安排扑火人员食宿;

(5)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的转移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

4、医疗救护组的组成及职责:

医疗救护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县(区)政府主管医疗卫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抽调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医疗救护组职责是:

(1)根据前指命令,迅速调集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

(2)及时组织抢救和转移伤病员;

(3)搞好食品检疫和灾区疾病防疫工作;

(4)接收和管理救灾药品。

5、现场保卫组的组成及职责:

现场保卫组组长由火灾发生地县(区)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领导担任,抽调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现场保卫组职责是:

(1)负责维护火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疏导工作;

(2)负责火因调查和火案肇事嫌疑人员的追查、审理工作;

(3)负责前指和火场物资的保卫工作。

(二)扑火力量的组成、调动和使用

全市已构建了以县(区)和省市属国有林场专业扑火队、以乡镇和县属国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为基本力量,市县武警消防扑火应急分队、驻承解放军扑火预备队为补充力量,以村民义务扑火队为辅助力量的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队伍体系。

市级《预案》扑火力量调动实行“梯队”制,将全市可投入扑火的兵力分成三个梯队,一旦启动市级《预案》,由市森防指统一指挥,就近调动,分批次下达出动命令。

扑火力量的调动使用遵循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驻军应急分队、预备队、村民义务扑火队为辅的原则。未经培训的非专业扑火人员不得直接扑打火头。火场直接扑打火线人员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和经过专门培训的武警扑火应急分队、驻承部队扑火预备队为主;火场清理以义务扑火队为主。火灾扑灭后,交当地政府组织人员看守火场。各县(区)火灾扑救兵力使用方案如下:

1、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主力梯队:本县专业扑火队和木兰林管局、塞罕坝机械林场、御道口林场专业扑火队,火灾现场所在乡镇、林场半专业扑火队,驻围武警扑火应急分队。

增援梯队:承德市森林消防直属大队、丰宁县、隆化县专业扑火队,市武警扑火应急分队,火灾现场周围乡镇、林场半专业扑火队、村义务扑火队,驻隆化部队扑火预备队

预备梯队:驻市区和滦平县部队扑火预备队。

2、丰宁满族自治县

主力梯队:本县专业扑火队和本县各国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火灾现场所在乡镇半专业扑火队,驻丰武警扑火应急分队。

增援梯队:承德市森林消防直属大队、隆化县、滦平县、围场县、木兰林管局、塞罕坝机械林场专业扑火队,市武警扑火应急分队,火灾现场周围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义务扑火队,驻滦平部队扑火预备队。

预备梯队:驻市区和隆化县部队扑火预备队。

3、隆化县

主力梯队:本县专业扑火队和本县各国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火灾现场所在乡镇半专业扑火队,驻隆武警扑火应急分队。

增援梯队:承德市森林消防直属大队、丰宁县、围场县、滦平县、木兰林管局专业扑火队,市武警扑火应急分队,火灾现场周围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义务扑火队,驻隆部队扑火预备队。

预备梯队:驻市区和滦平县部队扑火预备队。

4、滦平县

主力梯队:本县专业扑火队和本县各国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火灾现场所在乡镇半专业扑火队,驻滦武警扑火应急分队。

增援梯队:承德市森林消防直属大队、丰宁县、隆化县、承德县专业扑火队,市武警扑火应急分队,火灾现场周围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义务扑火队,驻滦平部队扑火预备队。

预备梯队:驻市区和隆化部队扑火预备队。

5、承德县

主力梯队:本县专业扑火队和本县各国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火灾现场所在乡镇半专业扑火队,驻县武警扑火应急分队。

增援梯队:承德市森林消防直属大队、隆化县、滦平县、平泉县、宽城县专业扑火队、市武警扑火应急分队,火灾现场周围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义务扑火队,驻市和平泉部队扑火预备队。

预备梯队:驻隆化和滦平部队扑火预备队。

6、平泉县

主力梯队:本县专业扑火队和本县各国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火灾现场所在乡镇半专业扑火队,驻平武警扑火应急分队。

增援梯队:承德市森林消防直属大队、宽城县、承德县专业扑火队市武警扑火应急分队,火灾现场周围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义务扑火队,驻平泉部队扑火预备队。

预备梯队:驻市区和隆化和滦平部队扑火预备队。

7、宽城满族自治县

主力梯队:本县专业扑火队和本县各国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火灾现场所在乡镇半专业扑火队,驻宽武警扑火应急分队。

增援梯队:承德市森林消防直属大队、承德县、平泉县专业扑火队,市武警扑火应急分队,火灾现场周围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义务扑火队,驻平泉部队扑火预备队。

预备梯队:驻市区和隆化和滦平部队扑火预备队。

8、兴隆县

主力梯队:本县专业扑火队和本县各国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火灾现场所在乡镇半专业扑火队,驻兴武警扑火应急分队。

增援梯队:承德市森林消防直属大队、承德县、宽城县、营子区专业扑火队,市武警扑火应急分队,火灾现场周围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义务扑火队,驻兴隆部队扑火预备队。

预备梯队:驻市区和隆化和滦平部队扑火预备队。

9、营子区

主力梯队:本区专业扑火队,火灾现场所在乡镇半专业扑火队,驻区消防扑火应急分队。

增援梯队:承德市森林消防直属大队、兴隆县专业扑火队、市武警扑火应急分队,火灾现场周围乡镇及寿往坟林场半专业扑火队、村义务扑火队,驻兴隆部队扑火预备队。

预备梯队:驻市区和隆化和滦平部队扑火预备队。

10、双滦区

主力梯队:本区专业扑火队和本区国有林场半专业扑火队,火灾现场所在乡镇半专业扑火队,驻区消防扑火应急分队。

增援梯队:承德市森林消防直属大队、双桥区专业扑火队,市武警扑火应急分队,火灾现场周围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义务扑火队,驻市区部队扑火预备队。

预备梯队:驻滦平和隆化部队扑火预备队。

11、双桥区

主力梯队:本区专业扑火队,承德市森林消防直属大队,火灾现场所在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市武警扑火应急分队,驻区消防扑火应急分队。

增援梯队:隆化县、滦平县、承德县、平泉县专业扑火队,火灾现场周围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义务扑火队,驻市区部队扑火预备队。

预备梯队:驻隆化、平泉和滦平部队扑火预备队。

12、某一或数个县区在同一时段发生两起以上火灾,在实施该县区预定梯队调动力量不足时,由市指挥中心按照就近调动,分批次下达出动命令的原则,调动市森林消防直属大队、周围县区专业、应急、预备扑火力量赶赴火场实施扑救。

(三)火场天气监测和辅助扑救

市、县气象局负责火场地区的天气监测和预报工作,并利用各种通信手段保证及时、准确地报告本级森防指。必要时,在自然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施人工降雨辅助灭火行动。

(四)通信联络保障

火场联络要充分发挥固定、移动和专用无线电通信工具的作用。发生火灾时,市、县(区)森防指无线电台要全天候开机。大规模扑火行动开始前,要开通火场应急通信系统。前指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扑火队长,必须携带对讲机等无线电通信器材。所在县(区)电信、移动、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协同配合,通过固定和移动电话、短波、超短波无线电台、卫星电话等,建立起火场通信指挥网,确保前指与各扑火行动分队之间,前指与各级森防指之间的通信联系畅通。

从启动本《预案》实施火灾扑救时起,火灾发生县(区)森防指要每30分钟,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一次前指扑火进展及有关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扑火机具调配

主力和增援梯队的扑火机具自带,不足部分,动用当地扑火物资储备,预备梯队扑火机具不足的,原则上动用市本级扑火物资储备。

(六)后勤保障供应

县(区)森防指要协调当地财政、交通、粮食、商务、卫生等森防指成员单位,保证扑火物资充足供应、渠道畅通。紧急状态下,对扑火应急物资,可由前指后勤组组长先调用后结帐。

(七)火案案件查处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森林公安机关要立即随同扑火人员赶赴火场,及时查明火因,追查肇事者,司法机关要依法从快处理,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结果逐级上报。

(八)善后工作处理

对灾民的安置,由当地政府负责。遇有特殊困难,可由当地政府逐级请示上级政府解决。对于扑救森林火灾中伤亡人员的抚恤和扑救费用补偿等,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当地政府的民政、财政部门负责。

(九)宣传报道工作

市及各县(区)森防办根据实际情况可通知宣传部门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组织记者现场采访,进行及时准确、实事求是的报道。对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由市森防指统一对外提供情况。

(十)工作责任和制度

1、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实行火场扑火前指总指挥负总责和当地森防指成员、各组组长分别负责,出现组织、行动和战略战术上的过失,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通信联络、扑火调度实行责任制度,出现问题,按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扑火工作结束后,当地森防指要立即组织扑火战评,全面总结扑火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查找各环节上出现的问题,拿出相应的对策和处理意见,对扑火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其它

(一)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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