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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目标分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承德政府网  2008年04月30日 16时41分

 

承市政字〔2008〕29号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目标分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承德市人民政府2008年目标分解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并按季度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二OO八年四月八日

承德市人民政府二OO八年目标分解工作方案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全面做好2008年的各项工作,根据市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富民强市“六项行动计划”的要求,经研究,市政府确定了今年五十五项目标任务。

一、生产总值增长13%。(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承办)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市发改委牵头,市统计局、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承办)

三、全部财政收入增长1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4%。(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承办)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4.7。(市发改委、市物价局牵头,市统计局、市商务局承办)

五、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承办)

六、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4.7%,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5%和4%。(市发改委、环保局牵头,市统计局、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承办)

七、人口自然增长率不超过7.8‰。(市计生委牵头,各县区政府承办)

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承办)

九、全年钢产量达到750万吨以上,钒渣产量达到20万吨,钛精粉产量达到5万吨。(市发改委牵头,相关县区承办,)

十、建设重点旅游项目11个,完成投资3.5亿元。全市接待中外游客94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3亿元,其中接待入境游客28.5万人次,创汇7300万美元。(市旅游局、相关县区政府承办)

十一、重点抓好160个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总量达到220亿元,产业化经营率提高3个百分点。(市农委承办)

十二、推进“78家企业节能工程”,全市万元GDP能耗、入统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4.7%和5.5%;削减化学需养量0.34万吨,削减SO20.98万吨; 市区2008年空气质量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不少于310天。争创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发改委、环保局承办)

十三、加快建立环境保护8大保障体系, 26家国、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6月底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市发改委、环保局承办)

十四、对78家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试行能源审计。(市审计局牵头,市发改委、环保局承办)

十五、抓好宽城、双滦2个重点县区,钢铁、食品加工2个重点行业,20个重点乡镇,20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100家花园式矿山建设。(市发改委、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承办)

十六、集中力量抓好60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实施“百项工程”,力争50个以上项目列入省重点。(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承办)

十七、着力抓好66个新增长点项目,加大对工业“50强”企业的支持力度。(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承办)

十八、抓好华北物流、高速、邮政、怡达、承钢等10个大型物流项目建设。重点扶持10家大型流通企业,培育10个超2亿元的批发零售市场。(市发改委、市商务局承办)

十九、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投入10000万元、退耕还林项目投入5000万元、21世纪初首都周围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项目投入3000万元;完成造林绿化面积8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2.8%以上,完成重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市林业局、水务局承办)

二十、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3%,承德图书馆馆藏图书年增量5万册。(市广播电视局、文化局承办)

二十一、实施城建重点项目300个,完成投资67.5亿元。其中市区34亿元。(市建设局承办)

二十二、滨水新城建设投入30亿元,其中城市西区投入5.57亿元,城市南区投入2.64亿元。(市建设局牵头、相关县区承办)

二十三、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新增通油路行政村300个,行政村通水泥或油路率达85%,完成交通建设总投资60亿元。(市交通局承办)

二十四、组织点对点小团队招商30次以上,引资亿元以上区域合作项目20个,引进市外到位资金13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外贸出口2.27亿美元。(市商务局承办)

二十五、建设100个新农村示范村,完成1000个产业新村的建设规划,培训新农民10万人次。(市农委牵头、各县区承办)

二十六、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70亿元,开工项目10个,其中重大项目2个,续建项目25个,完工项目10个。(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旅游局、文化局、物价局承办)

二十七、中小企业担保金达到7亿元,担保业务量16亿元。(市中心企业局承办)

二十八、开工建设10个学区、10所标准化初中、50所标准化小学。(市教育局承办)

二十九、民营经济增加值、营业收入和纳税分别增长20%以上。(市中小企业局承办)

三十、全年完成职业资格鉴定2万人,培养新技师800人,培养农业拔尖人才、实用技术标兵和实用骨干3700人。(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承办)

三十一、县、乡(镇)、村三级行政服务中心铺盖面达到100%;市级行政审批中心行政许可事项进厅率100%;在市县(区)直和乡(镇)30个单位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建立30家机关效能建设企业联系点;建成效能(环境)投诉“110”。(市监察局牵头,各县区承办)

三十二、开展“工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年”活动,重点实施5个科技专项、10项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引进开发10项高新技术成果,建立完善3家企业和行业技术中心,壮大5家科技型企业。(市科技局牵头,市信息产业局、中小企业局、各行业办承办)

三十三、积极改造“城中村”,加快“村改居”步伐,打造一批城镇建设精品。(市建设局承办)

三十四、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规划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勘探和开采行为,有效整合采选企业,规模开采,集约生产。(市国土资源局承办)

三十五、搞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统计局牵头,各县区承办)

三十六、办好旅游文化投资贸易洽谈会、国际摄影大展和第二届古玩博览会。(市旅游局承办)

三十七、四海、华润风电、单晶硅项目外资到位, 37个外资意向项目落地。(市商务局承办)

三十八、壮大肉类、乳业、菌菜、果品、中药五大特色农产品基地,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和优质化。(市农委牵头,市畜牧水产局、农业局、林业局、各县区承办)

三十九、实行严格环境准入,推行企业限批、区域限批和限期治理。(市环保局承办)

四十、加快推进承德海关建设。(市商务局承办)

四十一、落实节能减排辖区负责制,严格考核,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市发改委、环保局承办)

四十二、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进一步开放规划编制和建筑设计市场,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快市县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完成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风貌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两河”开发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市规划局承办)

四十三、实施好信息产业创业园、银河连杆改造扩能、舒适公司园艺工具出口扩能改造项目。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组整合现有装备制造企业,提升整体实力。(市信息产业局牵头,市国资委承办)

四十四、加快推进列入政策性破产的承德新机器人股份公司、千斤顶厂、华一集团、承曲公司、承申公司等企业破产工作,完成商务系统国企改制,全面完成国企改革攻坚任务。(国资委、商务局、各行业办承办)

四十五、落实省对市县的新一轮激励性财政体制,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完善市县财政收入划分格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承办)

四十六、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任务。(市农委牵头,市林业局、农业局承办)

四十七、实施“一线一片”绿化亮化美化工程。集中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商贩、广告牌匾、露天烧烤、车辆乱停乱放。(市城管局承办)

四十八、开展“农业科技进步年”活动,抓好科技富民强县试点、“一县一业一园”科技示范工程和“送农业科技进十万农户”专项行动,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市科技局牵头,市农业局承办)

四十九、发展园区经济,力促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战略转型,并在大项目落地上实现突破。全面启动上板城工业园区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承德县承办)

五十、搞好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积极发展金融产业。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工作,争取四海、新远通A股上市,抓好红松风电、怡达食品、颈复康药业等企业的上市培育。(市金融办承办)

五十一、实施好“六创联动”。年内完成争创全国环保模范城的规划编制,建立起领导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分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指标;完成争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方案制定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完成争创全国园林城市的54项具体指标的达标完善,做好申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争创全国卫生城市的方案制定,分解落实各项工作,并组织实施;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市环保局、林业局、民政局、卫生局、文明办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承办)

五十二、大力推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市县区直和乡镇30个单位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承办)

五十三、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把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建设“阳光政府”。重要权力动态公开项目不少于本部门权力总数的三分之一。(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承办)

五十四、认真落实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严防腐败。(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承办)

五十五、建立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制度、公务员定期轮训制度、专家专题讲座制度。建立经济顾问制度,重大决策充分论证,引入专家咨询和权威机构评估。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出台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实行决策公示、听证和新闻发布制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人事局、发改委、法制办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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