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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施二○一○年度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承德政府网 2010年07月04日 23时51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落实全省警报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冀人防字[2010]50号)精神及《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防空警报建设及建立警报试鸣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增强全市人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市政府决定于7月7日组织全市人民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次发放防空警报信号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其中: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三种警报信号只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为3分钟。试鸣日期为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7月1日至7月6日,各县(区)人防办及有关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防空警报试鸣宣传活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试鸣期间,广大市民要保持平稳心态,安心工作和生活,自觉遵守正常的社会秩序,确保警报试鸣工作顺利实施。

    特此通告

    二○一○年七月一日

编辑 关亦民 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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