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承德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性质和职能是什么?
答:2003年,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制度正式终结,关爱性的救助管理制度正式确立。新制度以“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为基本原则,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生活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维护其人格尊严。新制度补充完善了我国社会救助体系,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2003年8月,根据国务院第381号令,承德市救助管理站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并按规定执行跨辖区流浪乞讨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接收、护送任务。
问:哪些人员可以得到救助站的救助?
答:救助管理站实施救助的对象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即:(1)自身无力解决食宿;(2)无亲友投靠;(3)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4)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对因偶遇失窃、务工不着而无处食宿等发生临时性困难的,可在弄清情况、履行必要手续的前提下给予救助帮助。
问:《实施细则》规定的救助期限是多长?
答: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问:救助站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将提供哪些救助?
答:(1)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2)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或者所在单位的受助人员,提供乘车凭证。
问:救助管理机构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依法终止救助服务?
答:(1)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2)经查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3)违法违纪,扰乱管理秩序,影响恶劣的;(4)骗取救助的;(5)救助服务期限届满,具有基本生活保障但拒不离站的。
问:既然救助站能够保证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那么为什么相当一部分流浪人员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
答:现在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有两种情况:一是困难型乞讨,另一种则是欺骗型乞讨。而我们现在所见的多是后一种。欺骗型乞讨,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能吃饱肚子,而是为了赚钱。因此,这些乞丐也不会为求三餐而断绝自己的财路,而真正有困难的乞丐即使进站救助也解决不了自身的根本问题,所以,他们一般都不会自愿求助。这就凸显目前的救助管理办法在救助对象上出现了目标与现实的偏离。
问:对于拒绝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你们怎么管理?
答:根据《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本着“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我们的工作对象是主动或由相关部门护送来站寻求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对于拒绝政府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除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服务外,我们的工作人员不能给予任何强迫,因为救助管理机构没有行政执法权。因此,除了政府应继续加大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他们能够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救助外,还应针对管理弱化问题,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使相关职能部门在管理时有法可依。
问:救助管理工作涉及社会各方面,应形成什么样的工作机制?
答:《救助管理办法》强调救助管理工作应形成“政府主导、民政负责、部门配合、区域合作、救助管理站落实”的工作机制。市政府[2006]4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要求,逐步建立以民政部门为主导,公安、财政、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合作、齐抓共管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
针对当前社会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今年7月,民政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
问:公安机关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1)指导和协助维护救助管理站内的治安秩序;(2)严厉打击指使教唆和幕后操纵残疾人、未成年人强行乞讨,在乞讨过程中公然侮辱他人、寻衅滋事、阻碍交通、扰乱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或以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以乞讨为掩护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等刑事犯罪活动;(3)负责劝阻、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站;(4)属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先护送到指定医院治疗,待病情好转,生活自理后送市救助管理站;属残疾人或行动不方便的,引导或护送到救助管理站。
问:城管部门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在工作中发现有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站求助,并将残疾人、未成年人和行动不方便人员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属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先护送到指定医院治疗,待病情好转,生活能自理后送市救助管理站。依法做好防范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对随处乱画、制造噪音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处置。
问:卫生部门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指定医院负责救治公安、城管部门及救助管理部门送来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传染病人,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核拨。
问:职业乞丐都有哪些骗人的伎俩?
答:他们有的将自己家庭的种种不幸(几乎全是虚构)用毛笔写在一块长方形的白布上,然后将这个没有时间、没有地点、没有姓名的故事,摆放在人群熙攘处,自己低头下跪,引起路人注意,以获得路人的施舍。还有的自称钱财不慎丢失,自身伤残、小孩生病等等借口,请好心人施舍几块钱,以此达到长期乞讨的目的。
问:那么,面对那些职业乞丐,我们应该怎么办?
答:救助站的职能是负责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但没有职责管理乞讨人员其他的违规现象。我们希望广大市民不要轻易给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施舍财物,避免爱心被利用。如果想献爱心,大家可以把善款通过正常的捐助途径捐给社会慈善机构,这样能让爱心传递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那里。市民看到流浪乞讨人员,可以规劝或引导护送他们直接到救助管理站求助,我们会给予他们提供完善的服务,吃、穿、住、回家绝对没有问题。若是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可直拨“120”,由急救中心负责救治,待病情稳定后由我站实施救助。
针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我们会着重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推出有本地特色的救助措施。救助管理工作涉及社会各方面,我们诚恳地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这项工作,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共同创造文明、美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我们的24小时求助电话:0314—2180980
编辑 关亦民 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