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蔡静 记者咸立冬)河北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壮大中心城市促进城市群快速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将以我省环京津的22个县(市、区)为依托,强化与京津的基础设施对接,增强承接京津产业梯度转移的能力,构筑环京津卫星城市带,使其成为京津冀城市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的兴隆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被列为环京津卫星城。
据悉,其它的19个县(市、区)为怀来县、涿鹿县、赤城县、遵化市、玉田县、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固安县、永清县、霸州市、文安县、大城县、涿州市、高碑店市、涞水县、青县和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管理区。
《意见》要求,环京津各县(市)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加快编制卫星城发展专项规划,与其紧邻的京津新城进行规划拼接。同时,抓好交通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对接,创造条件引进京津的轻轨和公共交通,畅通各县市与京津之间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联系。吸引京津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参与当地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和运营。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建设京津和河北省两套供电系统和通信网络,为承接京津功能转移和城市辐射奠定基础。
《意见》还要求,环京津各县(市)借力京津人才和技术密集优势,抓住京津传统产业向外转移的机遇,充分发挥地缘、人缘和长期合作优势,以优势土地和劳动力资源、优势资产、优质服务和优惠政策,吸引京津的产业资本转移,推动京津科研成果在环京津地区实现商品化、产业化,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努力把环京津卫星城市带建设成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首选地区。
此外,河北环京津各县(市、区)将瞄准京津两大消费市场,努力把环京津卫星城市带建设成服务京津的重要基地。
编辑 关亦民 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