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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扶贫资金项目监督市村直通
承德政府网 2009年04月21日 23时09分
 

 

  本网讯 (记者李永胜、牛四光,通讯员郭利东)怎样保证财政扶贫资金及时全额地进村入户?日前,我市“项目公开直通车”制度的实行为其提供了有效保证。它让群众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加了扶贫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使扶贫开发工程真正成为贫困群众受益增收的阳光工程。

  多年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直是各地积极探索、努力解决的问题。4月下旬,我市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行“项目公开直通车”制度。对所属7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批次通过省备案的到村入户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由市扶贫办将周转畜、周转棚、移民搬迁、互助资金试点、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扶贫项目安排资金额度、受益对象等,以“项目公开直通车通知信函”形式,在省、市扶贫办通过项目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各村扶贫项目监督小组根据“项目公开直通车通知信函”的内容核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额度,确认无误后,加盖村委会公章,按期函寄市扶贫办,实现扶贫资金项目的市村直通。

  “项目公开直通车”的实行将扎实推进当前我市重点村整村扶贫开发工作,为实现“三个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制度保障。

编辑 关亦民 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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