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综合新闻 >>正文

综合新闻
更多…
工作动态 部门动态
政法在线 城市建设
三农天地 旅游资讯
经济企业 科教卫生
承德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富民强市“六项行动计划”
一年一大步 三年大变样
县区之窗
双桥区 双滦区 营子区
承德县 围场 丰宁
隆化县 滦平 平泉县
兴隆县 宽城  
 
 
隆化、兴隆两县入选省区域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
承德政府网 2008年11月19日 23时33分
 

 

    本网讯 (记者袁雪梅)继围场成为第一批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之后,我市的隆化、兴隆两县又入选河北省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今后,生态环境监察试点的地区将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察。

    张家口市、遵化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和昌黎县是第一批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这4个地区将完善补充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全方位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在机制创新、目标责任制考核、生态环境监察示范单位创建等方面有新的举措。

    2007年11月,河北省被确定为全国惟一的全省性区域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近日,我省下发《河北省区域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实施方案》,公布了区域生态环境监察重点试点县(市、区),包括我市隆化、兴隆在内的24个县(市、区)榜上有名。据了解,作为生态环境监察重点试点地区,要以资源开发建设、生态功能保护区、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和农村生态环境为重点,全国开展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河北省区域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察,有效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大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理念,建立完善生态监察工作制度。

编辑 关亦民 李岩

 
法律声明 关于本站 联系我们
承德市人民政府主办    承德日报社承办    承德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冀IPC备01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