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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标准
承德政府网 2008年10月08日 23时08分
 

 

   本网讯 (实习生王芳辉,记者李嘉)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什么标准下才能够申请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房?10月6日,记者从承德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了解到相关标准。

   据悉,我市申请廉租住房需要3个条件:户口条件即本地城镇户口;收入条件要求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0.5倍以下;住房条件要求是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下。提供廉租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它急需救助的家庭。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用户需要3个条件:户口条件即本地城镇户口;收入条件要求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当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下;住房条件要求是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下。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由物价部门按照有关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办法进行核定。

   据了解,目前,双桥区已有100多户申请廉租住房的用户,廉租住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元收取(现行价格)。

编辑 关亦民 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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