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赵喜萍、赵村山,记者成玉)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于9月16日——19日,对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竹广文、市政府副市长张建国、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陪同了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和滦平县政府的汇报,召开了由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家长参加的座谈会,实地检查了市区和丰宁、滦平的6所学校。
检查组认为,承德市政府重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能够正确的理解和承担政府办好义务教育方面的政府责任,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成绩显著,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受到重视并有较大改善,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对中小学进行整合,积极推进学区建设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全市已经建成56个学区,建成标准化初中79所、标准化小学211所。这些做法思路明确清晰,行动及时有效,走出了符合承德实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功之路。二是强化政府办好义务教育的责任,积极构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市县政府依法落实配套资金,并采取措施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全部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了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对贫困寄宿学生落实了补助生活费政策。义务教育保障经费均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三是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四是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检查组就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要进一步强化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观念,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教师的责任。要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加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观念,加大宣传力度和执行《义务教育法》。二要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建立一支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三要特别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
编辑 关亦民 杜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