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李玉富)公安部、省厅部署开展信息化建设以来,兴隆县公安局切实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他们筹资30余万元,购置电脑90台,使目前百名民警计算机拥有率达到了108.2%。同时,县局专门成立了5人编制的县局情报信息中心,在所属各基层所队组建了标准化的信息采集室;派出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刑侦网上办案信息系统、县局短信服务平台和350兆赫无线通讯台已经建立;网上公文流转和电子印章系统开始启用;“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应用平台”中的治安管理地址标识系统已经完成;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信息系统、涉爆涉枪人员管理系统正在发挥作用。刑事案件率先实现了网上比对、网上串并、网上查缉、网上追捕。
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县局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系统与交警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实现了并网,县城视频监控探头对城区的覆盖率达到80%;13个农村派出所和各乡企单位以及居民住户安装的3000余个视频探头,正在和就近的警务室联网,并且实现了对辖区重要部门、要害部位和主要公路口的有效控制。
兴隆县公安局狠抓信息化建设,不仅在“网络基础设施、安全设施、大情报系统、公安基础信息应用、基础业务数据质量”等方面达到了上级公安机关考评标准,而且在实际应用上发挥了巨大效应。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局利用信息化手段破案就达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抓捕逃犯2名。
责任编辑 李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