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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领导:我有一是要向领导咨询一下,我是一个离过婚的家庭,原有一女孩判给女方,后我又结婚现妻子也有一女孩,现在我们一起生活,现在6周,我们结婚后在2009年1月生一男孩。请问我们现在属于超生吗。我们的孩子户口怎么上。现在是人口普查时候,我的小孩可以上户口吗?需交罚款吗?
政府回复:你好,你这种情况属于政策外生育,按照规定需要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全额缴纳社会抚养费,获得政策外生育结论证后,到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