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树芝)春节将至,为了让广大消费者选购放心肉制食品,近日,滦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23家生产、销售肉制品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属前店后厂式小作坊9家,无标准生产和对进厂原料不能检验的8家,出厂不能检验的19家。
一是部分加工、灌制肉肠、酱肘子、酱猪耳、酱猪蹄、酱牛肉、酱驴肉等食品的生产厂、点,均无产品执行标准,无生产许可证;二是所购原料无检验检疫手续,质量状况不明;三是市场上销售的肉制品绝大部分无食品标签,质量信息不详,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四是贴有标签的肠制品未标注生产日期或已标注的生产日期字迹不清,涉嫌存在故意超保质期销售行为;五是防腐剂、着色剂、复合磷酸盐超标比较严重;六是有85%左右的上市肉制品均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出厂检验,其各项质量技术指标及添加剂的种类、数量等不详。
目前,该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正做深入调查,对以上存在问题的企业,分别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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