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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报道]吴岳: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承德政府网  2008年03月28日 13时45分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承德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承德做出了积极贡献。

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105次,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汇报135项,取得显著成效。

    促进全市经济科学发展。常委会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思想,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科学发展的主题,认真开展监督工作。一是加强对经济运行及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定期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发展运行态势。定期听取和审查市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时批准年度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市审计机关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要求市政府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监管,高度重视化解财政风险,妥善用好新增财力,适度增加科技教育和民生方面的投入,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对全市交通工程、电网改造、工业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视察活动,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百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环京津环渤海经济圈建设的机遇,提高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能源、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把承德建设成为京北通港枢纽、特色产业强市、旅游文化名城、山水园林城市。三是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以解决“三农”问题为重点,对贯彻实施森林法、土地承包法、畜牧法、水土保持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了农业产业化、无公害蔬菜生产、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村税费改革、禁牧舍饲、农业生态村建设情况的视察,听取市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报告。督促市政府搞好农产品基地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招商引资,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打造地方优质品牌,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生态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是加强对旅游服务业工作的监督。对市政府贯彻实施《河北省旅游管理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议》、《关于贯彻实施承德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决定》以及风景名胜区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建议市政府坚持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方针,把发展旅游服务业与促进就业结合起来、与解决“三农”问题结合起来、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构建承德大旅游格局,充分发挥旅游资源的整体优势,加强景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承德旅游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旅游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改善民生,紧紧抓住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文物保护、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再就业等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进行监督。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工作。对市政府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市政府贯彻实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河北省实施职业教育法办法和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视察了教育园区建设情况,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要求市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改善学校周边环境,促进了全市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文化市场管理和文物保护工作。先后对文化市场管理、互联网营业场所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视察了《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积极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围寺庙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推进我市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多次对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监督管理、执业医师管理、城市集中供热和城市环境治理等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和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工作报告,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了我市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监督管理和城市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了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促进司法公正和和谐承德建设。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和审判、检察工作的监督,开展了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治安处罚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多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公检法机关加强队伍建设、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工作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等方面的专题报告。连续4年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旁听评议法院庭审专题调研活动,督促司法机关加强和改进审判工作。对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以及《河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情况,开展了视察和检查,听取并审议了市“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汇报,推动了平安承德建设。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此外,还对贯彻实施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上述工作的开展,对于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稳定,构建和谐承德发挥了积极作用。

    促进可持续发展。常委会把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一是将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开展了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条例、地质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和矿山环境治理情况的执法检查,同省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检查了滦河、潮河源头森林植被保护和风沙源治理情况。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执行及修编情况的报告,审议了《承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连续五年开展了“燕赵环保世纪行”、城市环境建设“燕赵杯”、“山庄杯”检查评比活动。二是加大对大气、水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力度,针对市区水源地周围堆放垃圾,危害饮用水安全的问题,常委会向市政府发出第一号监督书,要求市政府对水源地周围环境进行整治。三是牢固树立土地基本国策意识,开展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土地管理机制,依法保护和利用国土资源,妥善处理土地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建立完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四是关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情况的汇报。建议市政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搞好技术服务体系和网络建设,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落实和完善奖励扶助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有效控制人口增长。

决定权得到有效行使

  常委会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49项,推动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行使决定权。常委会在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批准年度财政预算调整和决算及审计工作报告的同时,及时作出决定和决议,保证了财政经济工作的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承德生态市建设规划》情况的报告,在全省创先作出了《关于批准承德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决定》。要求市政府加大项目投入,健全监管机制,落实各项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使生态市建设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行使决定权。2003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专门召开紧急会议,对全市防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为我市夺取抗击非典斗争的全面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城市管理、建设旅游文化名城,支持市政府依法查处违章建筑和违法占地问题,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查处市区规划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决定》。为推动我市高等教育的发展,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支持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本的决议》。

  围绕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行使决定权。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后,常委会及时作出了《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定》,保障宪法在全市的贯彻实施。2006年,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四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五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作出了《关于贯彻实施承德市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推动全市普法工作的开展。监督法颁布后,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准确把握监督重点,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推动了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规范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内容。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免干部一致性的原则,把对党负责同对人民负责一致起来,做到了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保证了我市国家机关的正常高效运转。

  坚持和完善人事任免制度。常委会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修订了《承德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承德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办法》,坚持对拟提请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坚持颁发任命书制度。这些制度的完善,充分尊重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民主权利,使人事任免工作更加规范。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认真贯彻市委的决策部署,及时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五年来,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2人次,保证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为保证人事任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常委会改进日常任免工作,及时与市委、市“一府两院”联系和沟通,向常委会组成人员通报人事任免情况,实行由提请人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介绍拟任免干部的基本情况、推荐考察情况及任免职理由的办法,提高了任免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监督法颁布实施前,常委会组织了对市“一府两院”22名被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监督法颁布实施后,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听取被任命人员专项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被任命人员在履行职责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加强了对被任命人员的监督,提高了被任命人员廉政勤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基础工作。五年来,常委会认真执行代表法,为代表执行职务、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

  积极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常委会为提高代表履行职责能力,积极创造条件,认真搞好服务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好代表在人代会前和闭会期间的培训学习,系统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公民与法治》等刊物,及时向代表提供与人大业务有关的学习资料,为代表借鉴经验,开阔视野,依法执行职务创造条件。三是坚持常委会联系代表、邀请省人大代表列席市人代会和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对提高代表履行职责能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四是召开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对代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交流,推动了代表工作的开展。

  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搞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代表了解市情、体察民情的有效途径。一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旅游业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综合整治、非典防治、职业教育、公路建设等工作,开展了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有效地促进了这些工作的开展。二是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在市人大代表中开展“联系一次选民、调查一个题目、提出一条建议”的“三个一”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代表立足本职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三是在代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本届常委会评选出先进代表组68个(次),优秀代表295人次,增强了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四是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组织驻我市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围绕实施大避暑山庄战略、旅游环境治理、退耕还林、生态文明村建设等社会关注的事项开展了视察活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代表在我市对环京津协调发展问题开展调研活动,发挥了人大代表监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加强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工作。常委会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大事来抓,以解决问题、代表满意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抓交办工作。对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直接交办代表建议,提高了代表建议的办理效率。二抓督办工作。常委会与承办单位互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办理中的疑难问题,督促他们在法定期限内答复代表。定期召开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交流做法和体会,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推动办理工作的开展。三抓代表建议落实。对重点、难点和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常委会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本届人大常委会共收到代表建议413件,86.4%的建议已经解决或列入规划正在解决。代表关于教育园区建设、市区教育布局调整、普及高中教育、治理环境污染、加强消防建设以及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建议,都得到较好落实。

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加强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客观要求。五年来,常委会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水平。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结合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学习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坚持“一会学一法”制度,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提高了党员素质,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自觉性,为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五年来,常委会共制定和修订工作制度15项。一是创新工作制度,对“一府两院”所作的工作汇报形成讨论意见,转交有关部门进行落实。二是完善交办督办制度,对常委会上形成的审议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反馈;对事关全局、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实行法律监督书制度,加大了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力度。三是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文件精神,从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活动,改进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工作委员会作用等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制度。四是监督法颁布后,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常委会的工作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了常委会的工作。

    加强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和代表视察等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办好《承德人大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公共信息网,搞好人大经常性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积极开展研讨活动,召开了5次全市地方人大工作研讨会,围绕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造性地做好地方人大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作用等主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促进了地方人大工作的开展。

    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充实工作人员,改善工作环境,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五年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766件、19459人次。对所有来信来访,件件都做到了详实登记、专人交办、专人督办、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建立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接访制度,通过联合接访,及时了解审判信息,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全国和省人大立法调研工作,为人大立法提供第一手资料。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了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县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邀请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信息资料、深入县区调查研究等方式,听取县区人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全市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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