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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报道]刘剑民: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承德政府网  2008年03月28日 13时43分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平安承德”的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公平、公正、高效司法,法院的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取得了新的突破。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化管理、执法质量体系建设、解决涉诉上访案件、司法调解等25项工作受到省委、省政法委、省高院和市委的肯定。

    一、立足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工具性的特征,充分发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

    五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134769件,审、执结133041件,结案率98.7%。其中审结一审案件96814件,二审案件7145件,审判监督案件1943件,执行案件27139件,共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8.47亿元。

    (一)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市两级法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职责,有力履行刑事审判职责。突出打击重点。审理好大要案。准确把握刑事政策。中院刑事审判工作连续三年成为全省“严打整治”先进集体,刑二庭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和“全省妇女维权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全市法院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审判工作的着眼点,以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以司法调解为主要手段,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全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5423件,标的额16.31亿元,结案率99.42%。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依法审理“三农”案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努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依法有效保护科技创新。依法妥善处理普通民事案件。

    (三)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促进了行政机关效能与威信的提高。立足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形象,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纠纷,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土地、城建、公安、工商、劳动、税务、卫生、环保等行政一审案件1132件,审结1123件,结案率99.20%。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案件3358件。其中涉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1346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45件,审结44件, 结案率97.78%,有效地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使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与社会威信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努力攻克“执行难”。为保证当事人既判利益实现,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不断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7139件,执结率95.99%,执结标的额19.22亿元。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改善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中院执行局被省院誉为全省两个信得过的“免检执行单位”之一。在省院2007年以来执行案件当事人赴省上访情况的通报中,承德市上访人数最少(22名),占全省上访总人数的0.02%。

    (五)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强力攻坚涉诉信访难题。从规范化入手,走法治之路。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成立了立案二庭(信访办),选派7名业务骨干从事信访工作。不断创新工作举措。2005年以来,共召开听证会280多场,完成上级机关交办案件390件,186件重点案件息诉罢访,全市两级法院自己排查解决330件。国家、省涉诉上访重点案件消化处理工作始终名列全省先进行列。

    二、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把班子和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和根本性工作来抓,着力解决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够适应的问题。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要求,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现科学化管理。自2004年以来,中院系统性地建立了政治指导员制度,共设指导员23名,由部门副职兼任,使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大大加强。全面推行以德、能、勤、绩、廉为主的绩效考核办法,针对法官思想、行为规范进行科学管理,在全省率先成立“执法监督处”作为专门工作机构。大力推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2003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查违法、违纪审判责任追究线索547件,追究违法、违纪审判责任39件,43人。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狠抓司法作风建设。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便民诉讼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共为14868件案件中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收诉讼费7549.8万元。

    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法院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五年来,中院领导班子不断加大审判和执行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制约,以构建和完善“七个机制”为核心,不断提高法院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行以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为核心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行以庭审为核心的庭审评议机制。全面推行以案件质量考评办法为核心的质量监督评估机制。全面推行以审委会议事规则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宏观指导机制。全面推行以岗位目标考核暂行办法为核心的审判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以执行工作规范为核心的“三统一”执行工作领导机制。全面推行以司法为民为核心的诉讼便民机制。

    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谋划和部署法院工作,始终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工作合声合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市委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十条意见》和《中共承德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保证了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健康发展。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执行”、“审判监督”、“民商事审判”等工作和《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官法》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积极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庭审评议活动,2003年以来,各级人大代表共参加法院庭审评议170多人次。五年来,全市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4个集体和4名个人荣获全国荣誉称号,有13个集体和34名个人获得省以上荣誉称号。其中,隆化县法院在2006年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兴隆县、承德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法院先后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袁小平、薛林儒、王景林等13人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十佳法官”和“十佳审判长”称号。人民法院的公信度逐渐提高,2007年,我院在“全省政法系统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跃居全省第二名。

    2008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是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之年,科学发展,促进和谐之年,也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团结奋进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提出了“讲政治、为民生、顾大局、保公正、争一流”总的工作思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在创新工作机制上有新举措,在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成效。

    第一、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重点是突出“两为”、“三负责”、“三服务”和“三个特性”,即审判工作必须坚持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宪法和法律负责;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市委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突出法院的政治性、人民性和工具性特征。

    第二、建过硬班子,带优秀队伍,创一流业绩。以解放思想,事事争高,处处争先,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紧紧围绕执政能力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两个重点,突出抓好班子建设;以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和促进司法公正”活动、建学习型法院等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力求使班子、队伍建设和各项审判业务在最短时间内整体步入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先进行列。

    第三、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这一主题和富民强市“六项行动计划”这个“总抓手”,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将按照已经制定和出台的《关于为建设富民强市“六项行动计划”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中确定的7个方面、30条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措施,着力解决“六项行动计划”中涉及法律的热点、难点等问题。

    第四、以打造人民公信法院为载体,推进法院各项建设全面发展。全面实施“12336”计划,即“坚持一条主线、突出两个支撑点,找准三个定位,创造三个效益,实施六个工程”。“一条主线”即以解放思想为主线;“两个支撑点”即以和谐司法、民生司法为两个基本支撑点;“三个定位,创出三个效益”即既要找准法院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职能定位,创造出和谐稳定的社会效益;又要找准在服务富民强市“六项行动计划”经济社会建设大局中的职能定位,把司法服务、司法保障转化成促进承德发展的经济效益;还要找准在坚持党的领导中的职能定位,始终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合作上合声合拍,创造出政治效益。“六个工程”即和谐司法工程。采取调解、释法明理、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的方式,妥善和谐处理诉讼关系,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坚持内外和谐的思路抓管理,实现各项工作的平衡协调发展,营造和谐的司法环境;公正司法工程。开展以案析法活动,狠抓案件质量,规范司法文书质量,减少案件瑕疵,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效率司法工程。采取缩短审限、速调、绿色通道等快捷的审判方式,最大限度实现效率司法;透明司法工程;采取阳光审判、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公开听证、新闻发布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实现透明司法;权威司法工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上诉率、发回改判率,努力提高执行率,最大限度实现权威司法。民生司法工程。坚持司法关注民生,司法惠及百姓,切实解决好在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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