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市人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本网讯 记者苏克 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记者在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2009年至2011年,我市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让全市人民享受到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加大
我市逐步将在校大学生、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纳入医保。
今年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均提高到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统筹地政府制定,2010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保持20元不变,2011年提高到30元。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乡级达到75%至80%,县级达到65%至70%,市级达到55%至60%;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也都要扩大。新农合适当扩大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2011年各县区纳入统筹补偿范围的特殊病种一般不少于10种。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制定的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全市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销售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康
我市将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省里要求及时调整并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鼓励医学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益实现均等化
继续落实结核病、艾滋病、鼠疫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到2011年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标准基本达到600元,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正常分娩实行限价收费,到2011年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提高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我市标准为人均10元,力争到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20元。
责任编辑 付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