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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经征求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市政府确定我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涨幅低于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