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金城、海龙)记者在有关部门了解到,7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0]22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河北省承德市双峰寺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双峰寺水库工程项目是《海河流域防洪规划(2008年)》和《全国大型水库建设规划(2008—2012年)》确定的骨干水利工程之一,工程建设可将承德市防洪标准由2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并提高坝下生态水量保障程度。《河北省承德市双峰寺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于今年1月8日通过水利部水规总院预审。国家环保部于5月26日正式受理,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6月3日至5日召开了技术评估会。6月22日,水利部以水资源函[2010]151号文将《关于报送河北省承德市双峰寺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的函》报送国家环境保护部,7月6日河北省环保厅将环评初审意见上报环保部,《河北省承德市双峰寺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7月19日通过环境保护部部长办公会审议,7月29日国家环境保护部正式下文批复,同时将审批意见抄送国家发改委。
目前,可研阶段的各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可研的六个省部级文件已形成5个,主体可研报告已通过水规总院专家审查并上报水利部,待水利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
编辑 王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