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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承德政府网  2008年09月08日 10时02分

 

  本网讯 (刘英、杨印聪)近日,市林业局被省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该局以争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有力促进了全市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该局先后获得了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全国林业科技先进集体、全国林业宣传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他们立足承德市城区地域狭小,人口和建筑物密度大,可利用绿化的土地资源少,历史上遗留的绿地少,市区中心和城区周围群山怀抱,山体资源丰富的现状,谋划实施了19个城市森林休闲公园建设、市中心周围山体绿廊、迎宾路景观带建设、街心公园完善、园林绿地系统亮化、见缝插绿、武烈河沿坝景观带建设、园林单位与园林小区创建等八大绿化工程,城市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城市中心区人均绿地面积达到50平方米,绿地率达到34%,绿化覆盖率达到38%。

  该局始终把提升职工综合素质作为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保障。坚持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改进服务水平,通过总结提炼弘扬务林人精神,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对林业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办林业的浓厚氛围,使林业各项政策和工作均得到很好的落实,林业在社会的信誉度得到不断攀升。在2007年开展的民主评议工作中,市林业局和全市林业系统都进入优秀行列。其中滦平、平泉、兴隆、宽城、围场、双滦、营子和市林业局进入优秀行列,承德县、丰宁、隆化和双桥林业局进入先进行列,实现了进位争优的目标,提高了林业部门的形象和地位。

                责任编辑 张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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