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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对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展开检查
承德政府网  2008年06月12日 10时03分

 

  本网讯 (李兴实,丁佳)针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实施,近日市工商局对我市部分零售商场进行重点检查。总的情况是商场超市规范,零售摊点不足。

  检查人员首先到武云桥市场检查,市场内所检查的摊位已经没有人出售超薄塑料袋,他们都使用了新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袋,生肉经营者还准备了结实的布袋;佳佳超市分店在收费明显处立上牌子,向消费者公示有偿塑料袋的零售价格,方便消费者购物,并使用了标准的有偿塑料袋,零售价格1-3角不等;利客隆超市已按照标准使用有偿塑料袋。检查人员所到之处,都有许多经营者、消费者咨询有关使用有偿塑料购物袋的情况,工商人员都一一耐心解答,并讲解了国家标准。

  根据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的规定,塑料购物袋的最小厚度不小于0.025毫米,应有环保声明、警告语和安全性说明,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袋应标有食品用字样;塑料购物袋需要明确袋的名称、标准编号、公称承重等;塑料购物袋的标识要用醒目的颜色,应不易褪色和脱落,标识应位于塑料购物袋的明显处,还应标明生产厂家名称等信息。目前,全市使用有偿塑料袋的情况是:市区好于县区,超市、商场好于零售摊点。

                 责任编辑 张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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