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祝飞、贾利钧)从2008年6月1日起,我市所有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将按照塑料购物袋新标准进行生产,禁止企业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据了解,此次新标准对生产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做了新规定,要求厚度必须大于0.025毫米,以便于耐用,易于回收。
市质监局为了督促企业按新标准生产塑料购物袋,在全市范围内对所有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帮助企业制订方案,修订相应的企业标准,定期检查方案落实情况;对违反标准规定组织生产或无标生产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已备案的塑料购物袋企业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厚度指标小于0.025毫米的,一律修订为大于0.025毫米。确保其技术指标与《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等国家标准相一致。
责任编辑 张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