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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部门切实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
承德政府网  2008年04月02日 09时43分

 

  本网讯 (经建)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不断改进和完善对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全面推行“一折(卡)通”发放,在工作中坚持“八不准”,切实做好对种粮农民补贴工作。

  一是不准擅自变更省统一制定的《粮食补贴通知书》的有关项目;

  二是不准随意变更粮食直补方案确定的补贴品种、范围和标准;

  三是不准用补贴抵顶上年度的农业税尾欠和各种债务;

  四是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直补资金;

  五是不准由村、组集体代领、代发粮食补贴资金;

  六是不准无故拖延补贴兑现时间;

  七是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搞暗箱操作;

  八是不准出现因工作原因而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和其他不稳定因素。

                 责任编辑  张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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