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实施上级制订的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以及各县区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市各级各类机关人员编制总额;指导、协调县(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研究推进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三)参与协调市直各部门与县区之间的事权划分。
   (四)审核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行使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垂直或以市为主管理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审核县区党委、政府副科级以上机构设置调整;审核县区承担行政职能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调整;负责省垂直管理部门或双重管理部门需要承办的机构编制有关事宜。
   (六)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县区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重要事项;指导并协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市编委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八)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信息、业务培训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14——2050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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