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13502/2026-33867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编号: 承市政字〔2026〕11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市政府决定:
吴建馨同志任承德钒钛产业聚集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刘岳东同志任承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主任、毕成果同志任承德市庙宫水库管理中心主任、武春利同志任承德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督察专员(副处级)、常欣同志任承德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试用期已满,同意按期正式任职。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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