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44/2022-31002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承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基本情况
2015年7月份,在市直机构改革中,撤销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其职责划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担,为市政府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牌子,会计制度一直延续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全局共设置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后勤改革指导科、公共机构节能科、保卫科、公共服务管理科、设备管理科、离退休干部科等10个职能科室(机关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设置);共设承德市人民政府机关门诊部、物业维修部、餐饮服务部、网络监控部、车辆服务部、经营管理部、会议服务部7个局属事业单位。
二、市政府授权管理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先进集体、个人的评比和表彰工作。
2、负责市直机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权属登记、统一使用管理、统一维修改造、统一物业管理、统一配置标准等工作。
3、负责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研究拟制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制定市直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各县区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
4、负责市直党政机关能源资源节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党政机关能源资源节约工作;制定全市党政机关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工作规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市级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会同商务部门建立本级党政机关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对党政机关废旧商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5、负责制定全市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党政机关食堂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
6、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市行政中心范围内干部职工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周转房和行政中心办公用房具体管理工作。
7、负责行政中心办公区域内各类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会议中心管理维护和会议服务、绿化美化和卫生保洁、餐饮服务、医疗服务、智能监控系统管理、物业管理、车辆管理等项工作。
8、负责市直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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