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3/2022-2653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刘春梅等七百二十七名同志记功奖励的公示
2022-07-14   16时35分 浏览次数:

 

    2021年,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各项事业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弘扬新时期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给予刘春梅等七百二十七名同志同志记功奖励(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59277

附件: 承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名单.docx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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