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3515/2022-26223 |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为保障重点项目和企业良好的生产、建设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差异化管控,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相关要求,经各分局实地核查,省、市审核,对涉及我市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中的项目、企业进行了动态调整,确定了全市49家企业(项目)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现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刘 建 联系电话:0314-229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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